索引号: | 002482357/2024-00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广播、电影、电视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 |
文件编号: | 浙广电发〔2024〕9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评选有关项目推荐上送工作的通知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广电学会:
为对接2023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评选,及时做好新闻栏目、社教栏目和社教专题优秀作品等项目的推荐上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1.广播电视栏目: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要求连续播出1年以上,年度内播出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1次;栏目有统一标识,内容与定位相符,编排独特新颖,特色鲜明,社会影响较大。
2.广播电视社教专题:包括专题(含系列专题)和纪录片。其中专题指带有一定新闻性的知识性、专业性、艺术性的专题作品。纪录片应是以纪实手法记录新闻事件,反应社会、人文、历史、文献、自然等的视频作品。
二、推荐指标
1.广播电视栏目:浙江广电集团2个,广播、电视各1个;各市1个,类别任选。
2.广播电视社教专题:浙江广播电视集团2件,广播、电视各1件;各市1个,类别任选。
三、报送要求
参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的通知》)
四、报送时间
2024年2月7日前报送。
五、报送地址
邮寄: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省广电学会评奖办
邮编:310005
联系人:杜萌,电话:0571-56353135,13357160239
电子邮箱:zjgdxh2020@163.com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
2024年1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