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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衢州出台政策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

发布日期:2022-06-17 09:19 信息来源:省广电局 浏览次数:

近日,宁波市、衢州市相继出台《宁波市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衢州市文旅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实施办法》,从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鼓励企业提质增效等方面入手,推出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帮助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6月2日,宁波发布《宁波市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率先在我省地级市中首推数字文化产业新政,进一步推动数字文化相关产业的发展。



《意见》指出,以打造全国数字文化产业新兴集聚区为目标,实施文化产业“新势力” 成长计划,做强做优传媒、影视、音乐、演艺等业态,以内容产业创新突破为重点,抓住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带来的重大机遇,加快向高层次、全链条、数字化迈进,系统性重塑和提升宁波文化产业。

《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数字文化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大力支持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生产,推动文化内容产业数字化发展。

· 推动影视、音乐、动漫、传媒、出版、演艺等传统文化内容产业的数字化发展。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示范性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 支持企业引进数字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加大本地人才培养力度,每年安排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支持产学研相关活动。

· 加快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出口。对数字文化产品或服务在境外获得收入的企业按照上年度该产品或服务境外收入额的2%予以奖励,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月10日,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印发《衢州市文旅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支持全市文旅企业积极提振信心、应对疫情、弥补损失、稳定发展。

《贴息办法》包括贴息对象、贷款用途及利率、财政贴息政策、具体操作流程、工作要求共五个方面,切实落地针对文旅企业的纾困扶持政策。

《贴息办法》中明确了贴息对象包含但不限于文化创意企业、演艺企业、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乡村旅游等文旅企业,以及主营业务包含文化和旅游的其他文旅企业。

在快马加鞭落地相关扶持政策的同时,衢州市文广旅局主动作为,全面指导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多措并举,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激活企业活力,增强企业造血自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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