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57/2022-000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广播、电影、电视 | 发布机构: | 省广电局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3-11 |
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广电集团、华数集团,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台: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7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总局通知要求,现对申报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申报日期
3月14日起,申报网站开启申报功能,我局将4月1日设为申报截止日,过期申报的项目将不予推荐。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总局通知要求登录总局评审评奖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和申报填写(网址:rh.pingshen.nrta.gov.cn)。请根据单位发展实际选择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三个类别中的一个类别进行申报。往届已评选为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的不再申报。
三、初审推荐
申报截止日后,我局将对全省申报材料汇总,并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项目的政治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典型性等方面,择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
四、其他事项
申报参加全国评选的案例,同步参加2022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
请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此次活动,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俞舟峰,0571-87161849
潘晓彬,0571-87161836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