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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22-057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文件编号: 浙广电发〔2022〕94号 成文日期: 2022-11-25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少儿节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5 16:46 浏览次数:

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广电学会,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2022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少儿节目奖评选工作将于12月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参评要求

(一)广播少儿节目(4个子项)

(1)系列节目及专题

(2)文艺(综艺)

(3)少儿活动

(4)少儿栏目: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二)电视少儿节目(4个子项)

(1)系列节目及专题

(2)文艺(综艺):含竞赛、晚会

(3)少儿活动

(4)少儿栏目: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其中广播少儿栏目和电视少儿栏目送评要求:

①开办两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收视率或目标受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靠前;有一定社会影响和知名度、美誉度;上年度曾获奖的栏目本年度原则上不再参评,如继续参评应有一定的创新性。

②报送文字材料:年度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含栏目改版创新、安全播出等内容);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收视率或目标受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若有权威社会调查公司提供的全年收听收视率报表也应附上;选送本年度播出的连续10天(个)栏目串联单,上、下半年代表作的文字稿。

③报送音视频材料:2022年度上、下半年各1个代表作的音视频。

二、参评作品指标

浙江广电集团送广播节目3件(项目任选,每项不超过1件),电视节目5件(每项不超过2件);杭州、宁波、温州等市级台各送广播节目3件、电视节目3件,每项限送1件;其余市级台各送广播节目2件、电视节目2件,每项限送1件;县级台有自办的少儿节目并在本年度播出的可择优选送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各1件,经由市广电学会评选或推荐报送省广播电视局(不占市级台指标)。

三、节目参评要求

(一)节目参评原则

在选送参评作品时,请各送评单位注意掌握以下原则:

1.所有作品必须是本评选年度(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底)在本台播出。

2.同一作品不得再重复报送同一级别的其他节目奖。

3.各推荐单位的初评工作要把收视收听率和受众满意度作为重要的依据之一。

4.严格规范署名,如实填写主创人员及其分工。作品署名按对节目的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一般作品署名不超过6人,前3人为主创人员,后3人为参与人员;大型活动、栏目类作品署名不超过10人,前5人为主创人员,后5人为参与人员;超过6人、10人的按“集体”申报,但仍须按贡献高低附全体人员名单,人数不超过规定人数的一倍;主创人员、参与人员均须注明岗位种类;台与部门领导等没有参与主创、组织策划的,不得挂名。凡违反此要求的主创(参与)人员一律取消。推荐表上的主创(参与)人员名单上报后,不得在获奖后再以任何名义要求添加和改换排序。获奖作品和获奖作者的名单将在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并存档。

5.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弊或未在本评选年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停止送评台一年参评资格。评定结果将在省广播电视局网站、报刊上公示。

(二)推荐报送程序

1.各市、县台的参评节目报送至所在地的市广电学会,各市广电学会应对各市、县台报送的作品进行复评,按要求分类汇总后统一报送。

2.浙江广电集团对所属各频率频道报送的节目进行复评,按要求分类汇总后报送。

(三)文字材料及音视频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每个参评节目需报送作品文字材料及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份。请准确填写节目的参评单位、参评类别、作品名称、时间长度、主创人员等信息。如出现主要信息失实、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每份推荐表必须加盖参评单位公章及主管领导签字,并附于文字材料前,无公章及签名,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原格式不变,打印字体为宋体。

2.电子材料:每个参评节目报送1套与原版播出作品一致的复制件和全部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复评报送单位分类汇总拷贝到一个U盘内报送。广播作品复制为WMA或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复制为WMV或MP4格式文件;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均请制作成WORD格式文件。作品复制须确保内容完整、音质画面清晰、播放流畅。播出时含片头、片尾、广告的独立作品,需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广告内容。

(四)其他

1.所有报送材料评奖后留档,不予退还。为扩大评奖成果,省广电学会对获奖作品享有展播使用权和出版权,对此有异议者请在送评时提出声明,否则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2.本次评奖中获二等奖以上的节目将由省局推荐申报参加国家广电总局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评选。

四、送评时间

请各市广播电视学会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级台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汇总所属各频率频道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并于12月8日前报送至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邮编:310005),联系人:江梦,0571-87161877。


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少儿节目奖参评作品推荐表.doc

   2.2022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少儿节目奖参评作品目录.doc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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