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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22 14:40 信息来源:省广电局 浏览次数:

广电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应急广播要坚持服务政策宣传、服务应急管理、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宗旨,按照国家基层公共服务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建立健全长效系统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有效发挥应急广播“最后一公里”传播优势,提升应急广播发布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应急广播公共服务。《办法》明确了应急广播功能定位,对播出管理、系统构成、技术要求和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这是继2020年广电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之后,两部委联合发布的又一重要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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