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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21-001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文件编号: 浙广电发〔2021〕116号 成文日期: 2021-04-27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重点文艺作品选题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7 14:41 浏览次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制作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握“十四五”期间即将迎来的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推进浙江省重点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和网络剧的创作生产工作,省局在前期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制定《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重点文艺作品选题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叶黎沼(电视剧、动画片,0571-87161824)、徐似凡(纪录片、广播剧,0571-87161826)、陈明达(网络剧,0571-87161811)。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4月21日


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重点文艺作品选题规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按照“选准题材、讲好故事、拍出精品”总体要求,采取全流程管理、工程化推进、品牌化打造,着力打造一批反映新时代、具有浙江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

二、 选题标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充分发掘浙江本土题材,体现文化根脉、百姓情感,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作品创作。以登上“高原”、力攀“高峰”为目标追求,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重点对现实题材的书写和展现,突出作品品位、格调、责任,力争推出一大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党和国家重大宣传期和宣传节点开展重点选题征集挖掘,推出一批与浙江“重要窗口”相匹配的标志性大作力作。

三、 动态管理

选题规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创作推进及生产播出等实际情况增减重点项目,各市广电行政部门和制作单位可以每半年申请一次。对重点选题实行全流程跟踪服务,在策划、创作、制作、宣传、播出等环节提供保障支持。

各市广电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市重点文艺作品选题创作指导工作,协调配置资源,加强管理和服务保障,对列入规划的重点选题给予重点扶持,优先申报“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各制作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配备最优质的团队进行创作。要动员各方,形成合力,共同营造“繁荣创作、多出精品、力攀高峰”的良好氛围,举全行业之力共同打造精品力作。

四、 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重点文艺作品选题规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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