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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21-00039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发文日期: 2021-0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3 16:25      浏览次数:

2020年,我局结合浙江广播电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广播电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3次局党组会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相关情况,研究依法行政、普法执法和法治制度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切实优化疫情防控下本领域的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局党组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局班子会议等形式专题学法4次以上。班子成员和全体公务员均参加网络学院学法等活动并全部以优异成绩通过考试。组织开展全省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管理、安全播出等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各类培训按要求增设法治学习内容。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精神,优化服务、完善政策、加强指导,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截至2020年底,我省广电制作机构达到近4千家,位居全国第二,电视节目投资额和营收总额位居全国前列,浙江成为广电行业营商环境最好省份之一。围绕公平性原则,对2019年12月底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开通“信用浙江”应用客户端,在审核审批、评优评先、政府采购(购买服务)、资金分配等事项中开展查询应用。编制本省广电系统负面清单事项、审批材料目录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四是切实执行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和培训计划,将《宪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网络安全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规列入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将法治题材重点电视剧和网络视听作品列入精品创作题材库。推动各级广播电视视听机构办好法制类节目。在全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等宣传活动,积极配合省普法办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发挥我局法律顾问作用,围绕行政争议处置等重点问题定期开展相关讲座,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守法自觉性、迫切感和依法行政能力。五是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广电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责任,充分发挥优势,努力为我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广电力量。省局及时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推动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在全国较早出台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的政策文件,提出具体惠企举措,努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力优化疫情期间的政务服务,扎实推进“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开通节目内容审查绿色通道,加快备案审核流程。六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及“无证明化”改革。组织开展国家目录事项与我省权力事项梳理比对,做好权力事项的映射关联;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系统证明事项清理,实现所有行政许可审批“无证明化”。承接国家广电总局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权力事项库和服务指南调整完善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

一是推动行业立法工作。组织我省广电领域企业代表参与专题座谈,为修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建言献策。参与省人大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论证工作。本年度我局未开展立法工作,未出台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管理。制定出台《浙江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确保规范性文件依法合规。本年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程序办文,做到及时备案并对外作政策解读。严格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三是优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研究出台《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安排本局公职律师参加专业培训并及时年检换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动态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目前,广电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设区市和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及时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省局机关44名执法人员获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97%以上。二是加强广播电视执法监管。在全系统深入开展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整治、安全播出大检查、黑广播整治等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广电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梳理监管事项清单,推广“互联网+监管”。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将影视机构监管检查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门户网站为主、公众号为辅,建设主动公开平台;依法公开重大项目、产业政策等重要信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优化服务指南、目录。编制全省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自觉接受权力监督。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督察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三是加强广播电视执法监督。将行政执法监督纳入系统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开展全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四是健全行政争议处理机制。完善复议诉讼工作机制,加强应复应诉工作。采用典型案例、行政争议处置专题法律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对行政争议工作的指导。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五是优化信访工作机制。完善规范信访办理流程,着力提升办件水平。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回应热点问题,组织年度信访工作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力量严重不足。机构改革后我局无专设法治工作部门,其职能划入办公室后无法配置相应专业人员,给法治建设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市、县(市、区)成立文广旅(体)局后,广电执法力量进一步削弱,很多工作较难深入开展;

二是制度尚有待完备。2020年我局建立完善了一批法治工作制度,但整体上制度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执行力和法治意识仍有待强化。

三、2021年工作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法治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扎实推进依法履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业务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职。一是重点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着力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二是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是在承接好总局下放审批事项基础上,深化省级审批权下放基层试点,巩固扩大改革成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为全国提供成功范例;四是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

(二)完善制度体系。一是争取出台本省广播电视系统立法工作规定,加强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二是以信息化数字化手段优化文件管理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推进决策管理。一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工作制度落实;二是及时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法审等程序;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确保材料完整性;四是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决策中的指导作用。

(四)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开展安全播出、非法地卫设施专项执法,组织执法人员专项培训;二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三是推行广电“掌上执法”,推动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强化执法指导,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五)强化阳光政务。一是坚持需求导向,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二是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三是有效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提升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有效化解矛盾。一是组织执法辅导和以案释法工作,提高执法质量,有效避免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发生;二是完善行政争议处置办法,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三是建立本系统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通报机制,努力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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