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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20-033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文件编号: 浙广电发〔2020〕99号 成文日期: 2020-12-17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开展2020-2021年度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8 11:56 浏览次数:

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现将在我省广播电视系统中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2020-202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

(一)创建报备范围

已创建市级或相当于市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省属企业本级)青年文明号,且在浙江省地方标准《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要求5年有效期内(2016年6月以后创建),开展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两年及以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集体。

(二)创建报备标准

一是该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二是该集体创建工作扎实有效、载体有形、氛围浓厚,在服务本职工作、促进青年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在“跑小青”主题活动中主动作为,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三是参评集体自觉履行职业道德,始终保持创新活力,所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在本单位、在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参评集体从业人员均能优质服务、文明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四是参评集体团组织健全,扎实推进从严治团,团干部作风良好,团员先进性作用充分发挥;团的工作活跃,积极参与区域化团建的各项工作。五是参评集体在以往年度没有发生社会恶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集体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创建报备名额

省“号、手”活动组委会分配给省广电系统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名额为9个。按此名额,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报1个,浙江广电集团报1个,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报1个,不申报作自动放弃。

(四)创建报备方式

本轮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采取先报备再创建的过程管理,以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申报集体将基本情况报所在单位审批,由所在团市委(或相当于市级团委)与行业主管单位根据省级青年文明号的条件和标准共同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根据省级青年文明号分配名额确定2020-202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集体,将确定的创建报备集体情况表及材料(一式2份),于2021年1月8日前报至省广播电视局,由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复核、开展公示、汇总上报。

(五)创建报备提交材料

1.填写《2020-2021年度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集体情况表》(见附件1);

2.获得各种荣誉、奖励、锦旗、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3.有关材料及创建报备集体情况表必须盖章上报。

二、申报方式及联系方法

(一)浙江广电集团、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报表材料(一式2份),包括电子版,直接报省广电局机关党委,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邮编:310039,联系人:孙小娟,电子邮箱:1220820612@qq.com。

(二)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团市委审核报备2020-2021年度青年文明号材料(一式2份),包括电子版,报至省广电局机关党委,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邮编:310039,联系人:孙小娟,电子邮箱:1220820612@qq.com。

(三)省广电局负责创建报备具体工作的是机关党委,联系人:孙小娟,联系电话:0571-87161842,QQ群号:263284102。

(四)有关创建报备工作文件资料、电子文本及“跑小青”主题活动宣传海报、卡通形象等内容可在浙江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gdj.zj.gov.cn/)或QQ群中查阅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浙江广电集团,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创建报备工作。各单位务必认真遵照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涉及具体事务的要及时与省局沟通联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将所在市广播电视台和县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电台(融媒体中心)纳入到推荐评选工作的范围内,推荐名单统一由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审核上报。同时,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创建过程、创建集体的宣传力度,创建集体要在公共场所设置明显标识,创建集体成员要佩戴青年文明号徽章,做到亮牌亮身份,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团省委在“亲青创”公众号开设“跑小青”专题页面,对各地、各行业优秀“跑小青”集体和个人进行展示,各地、各行业推荐报送的优秀集体和个人案例将作为“跑小青”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和最终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地方将在最终名额分配中予以倾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四)各地、各单位务必在2021年1月8日前将创建报备集体情况表及应提交的材料(电子版)报省广电局。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集体情况表.docx

          “跑小青”主题活动标识.doc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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