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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新闻在传播过程中的作用

孙竹青

  公民新闻是新媒体时代对传统媒体新闻定义的一种界定,也是一种突破和全民参与。这里的“公民”指的是没有参与传统媒体运作的普通人,就是他们这样一群人离新闻发生地最近,或许他们参与了新闻的发生,或是亲眼目睹者。于是,公民新闻可界定为,公民通过大众媒体、个人通讯工具、发布自己在特殊时空中的新闻。
  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在踩踏事件中,亲历者们利用网络、手机、微博等自媒体,传播即时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民新闻与专业新闻的结合。
  公民新闻因其传播方式的自由性、传播生产自主性、传播影响广泛性、传播平台社交性等特点,对专业新闻形成了补充完善作用。
公民记者与专业记者的合作互补,势必造成“公民新闻”对专业新闻的补充和完善。这表明,公民掌握了信息发布技能,主动参与了新闻传播,让网络传播成为主渠道。
  公民新闻与公共新闻存在一定差异,公民新闻是公共新闻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的发展,它代表了新闻3.0 的到来。
  一、传播主体:从专业记者到普通民众
  
公民新闻的出现实现了民众的传播权。民众就是通过传播公民新闻,积极参与社会事件和公共事件讨论,发表观点,从而提高民众参与公共事业的热情。例如国内的郭美美事件,郭美美因在网上炫富,引起网友的质疑。
  二、传播内容:从议题设置到自由选择
  
在新媒体时代,由于新媒体的开放性、自由性、弱把关性,受众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发表意见,表达观点,参与社会热点、难点话题的讨论,并且由某一话题上升为整个社会一系列公共事件的讨论。
  “我爸是李刚”事件,开始并没有在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体设置这个议程,而一位网友爆料的一个帖子一天之内近47万的点击量,引来全国各大媒体的关注。
  三、传播媒介:从大众媒介主导到自媒体弥漫
  
科技的进步,为公民提供了传播工具。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的当天,新媒体都在第一时间发出消息新闻,以文字、图片、声音和视频等多媒体的信息,对外发布。
  公民新闻传播的特性体现了大众性特点。新媒体传播的便捷性,极大地满足了公民新闻传播的要求,从而实现了信息实时传播。
  如2001年,美国发生的“9.11”事件,公民可以在网络上自由地发布信息,还有目击者的亲笔描写,提供给受众一个传统媒体看不到的更深度报道。
  公民新闻的发展,有利于对专业新闻的有益补充,重构媒体话语权。公民新闻的出现,打破了专业新闻的生产过程,同时也改变了信息来源渠道。随着公民新闻的发展,公众的这种意见表达的意识更强、机会更多,公民新闻对社会舆论产生的影响也越大。
  一、公民对社会舆论第一时间参与。在新闻事件现场,每一个公民都可能成为公民记者,尤其是重大事件的发生,这样的事件往往是毫无征兆、不可预测的事件。例如案发过程、地震现场、台风现场等现场,专业记者很难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拍摄画面。因此会更多地通过现场公民的拍摄画面来传送信息。
  例如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爆破事件的严重性,大多数观众开端是经过微博知道的。到8月18日17时37分,微博上对于“天津塘沽大爆破”的阅览量现已达到28.3亿次。天津港爆破事情由网民第一时间在微博上爆料,从内容上看,现场网民用手机拍照视频内容,具有突发灾难性事情的“吸引力”。
  二、公民舆论表达空间广阔。公民新闻为公民提供了一个新的讨论公共事务的空间,在社会舆论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汶川大地震,作为公共领域的公共事件,涉及国家、民族和个体的利益,精英阶层、草根阶层作为权利主体,借助新媒介就灾情现场、灾难原因、救援进展、灾民安置等话题,自主发表观点、形成舆论场,进而影响主流媒体、公共事务决策。
  三、舆论更易于聚合,推动社会进步。公民新闻的发展使得公民的话语权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公民可以接近和使用媒介表达意见,公民新闻使得舆论更容易聚合在一起,产生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2005年7月7日伦敦遭受恐怖袭击。由于事发突然,传统媒体普遍缺席。在这种情况下,BBC和《卫报》先后在自己的网站上设立了专门的目击者照片区,此后BBC几乎每天都能够收到由公众拍摄的录像短片和图片。
  公民新闻之于专业新闻,可以将其看作是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它的出现确实正逐渐改变新闻业的本质和媒介生态环境。

(作者单位:台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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