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57/2020-00127 | 发布机构: | 省广电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机构改革以来,我局进一步健全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的指导下,制定了省、市、县三级广电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内容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广电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建立了以局门户网站和省局“新广电”微信公众号为主体,以《浙江广播电视》小报和《浙江广播电视简报》为重要载体的信息发布平台集群。2019年,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473条,受理和处理在线咨询、在线举报、在线投诉、建言献策94件。“新广电”微信公众号于12月6日正式上线,保持每周推送3-5次信息的频率。《浙江广播电视》小报全年共编发23期,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浙江广播电视简报》共编发16期。三是落实重要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专栏集中公开重点信息,主要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广播电视资格考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栏等,开辟“电视剧办事大厅”“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广播影视统计信息”等快速通道,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办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有关部门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将有关企业信息实现电子化存储和动态更新,及时将有关失信的从业人员信息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特别是加强网络舆情的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新组建了省广电局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网络舆情处置回应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按规定第一时间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的发布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求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安排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健全为我局新闻发言人。2019年共召开或参与了第三届西湖国际纪录片大会全球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2019中国梦(浙江)网络视频大赛新闻发布会、第三届戛纳电视节中国(杭州)国际影视内容高峰论坛新闻发布会、2019年中国电视艺术创新峰会新闻通气会等,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介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我局把政策解读作为依法行政的必经程序和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公布前,提前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其他新闻媒体发布;文件执行中,密切跟踪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解疑释惑。2019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着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我局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一是组织完成全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核对、映射及比对工作。组织开展市县权力事项拆分、颗粒度细化梳理工作,通过市县两级比对,统一了市县权力事项目录主项、一级子项、二级子项名称,申请材料、来源渠道、受理标准及提供材料的相应依据。加快推进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完成全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核对表及浙江特有事项比对表,在新权力事项库中完成本条线省市县三级统一目录与全国目录的映射关联。对照国家广电总局市场负面准入清单目录事项开展梳理调整,梳理上报了我省广电系统《2019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二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认真分析我局数字化转型工作的主要问题,尤其是针对上半年个别指标考核不理想的情况,局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途径,分解任务到处室,责任到人,提出完成时限。根据省大数据局的统一安排,集中力量,加班加点,梳理整改,提升网办率、及办率等指标任务,最终第七个完成集中攻坚各项工作任务,主要指标对标上海江苏广东贵州全部实现领跑。三是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编制本部门部门间办事事项目录及多部门联办“一件事情”梳理表。编制报送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和流程图。
(四)不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将政务公开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巩固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处室单位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听取汇报,作出指示批示,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坚持抓在日常,部署推进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处室在推进业务工作中认真落实“五公开”要求,确实做到公开、公正。二是加强学习领会。12月24日,局党组会专门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11月10日修正的《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找差距、补短板,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督促机关各支部在每月支部学习会上重点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和《办法》,实现学习领会全覆盖。三是严格考评管理。5月初,我局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重点考核机关各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等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等栏目的答复情况;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及便民程度等。12月下旬,组织开展机关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77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6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0 | 3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0 | 183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309.197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五、存在问题及2020年重点工作
尽管我局在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五公开”进展不够平衡、公开实效有待增强、公开渠道有待优化提升、对市县广电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和《办法》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落实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优化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具体来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政策把握能力。健全完善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健全省局政务信息工作规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对局门户网站栏目进行更新调整,发挥好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龙头作用。办好“新广电”微信公众号,通过图片、表格、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办好《浙江广播电视》小报和《浙江广播电视简报》、楼宇电视等平台,充分利用省政府门户、省政务服务网等资源,打造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全省广播电视信息公开集群,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浙江省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应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涉及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企业和企业家的重大经济政策、重要产业政策、重点工作举措和一般性政策,应当遵循“重要政策广泛征询、专业政策定向征询、一般政策个别征询”的原则,征求与政策关联性强的有关企业家智库成员、行业协会和企业家代表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信息供给侧改革,以群众关心关切的信息内容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有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4.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健全完善广电媒体和网络视听季度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对重要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单位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广电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5.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化广播电视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省局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巩固提升智慧广电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网无缝对接、顺畅运行。深入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着力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提升机关办事效率,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