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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电视品牌创新路径

董卫民

  互联网迅速发展,给观众的收视方式带来了巨大变化,也改变了人们对电视的看法和期待。在互联网+时代,传统的电视制作方式和传播模式,以及电视人的思维习惯,已经不能满足新的传播生态和市场需求。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9月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2016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构建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互联网+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正在颠覆传统的电视品牌生产和管理模式。在互联网+背景下做好创新,也就成为当下电视行业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而其品牌创新的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索:
  1、作为电视生产主体,从业者和管理者应具有互联网+品牌思维意识。
互联网思维,简单说就是互联互通,互联网+对电视品牌的创作主体而言,就是电视+互联网,用互联网思维重构电视产业链条。互联网+时代,观众已经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用户。因此,互联网思维,对电视品牌的创新而言,其实就是用户思维,生产与保有电视品牌的一个核心思维,就是电视节目是做给用户的,以差异化的经营布局,确定品牌的市场主体地位,“在差异化战略的指导下,企业力求就客户普遍重视的一些方面在产业内独树一帜,它选择被产业内许多客户视为重要的一种或多种特质,并为其选择一种独特的地位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它因独特的地位而获得溢价的报酬。”明确了市场主体之后,布局好经营战略,电视创作主体才会将自己的产品塑造成个性鲜明、不可替代的品牌,比如《非诚勿扰》、《中国好声音》、《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儿》、《梨园春》等,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2、互联网+时代,培育良好的用户体验,创新、打造现象级品牌节目。
  互联网+时代,观众已经成为用户,而用户的自由互动正是互联网+时代的重要特征。因此作为消费者,用户最看重的是消费体验,用户体验是电视品牌创新的关键所在。《非诚勿扰》、《中国好声音》、《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儿》、《梨园春》等,都是在用户体验上做足了功夫,也成为电视品牌创新的典范,成为现象级品牌节目;所谓现象级节目,指的是在短时间内突然爆红而被众所周知的节目。有研究者和业界人士把它归纳出以下几个特征:全国网平均收视率过1%,能够吸引不同代际、不同阶层人群收看;在非黄时段有改变观众收视行为和生活形态的能力;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话题关注度;电视节目的综合收入要有10个亿等。这几个特点,前面提到的几个节目,几乎多数具备,而这些品牌栏目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做足了用户体验的环节,满足用户的现场参、介入需求。现在,有研究者把用户体验分为三类,即观看体验、互动体验和使用体验。用户体验的重要性,已经为各方所关注,也成为电视品牌创新的一个基本法则。
  3、互联网+背景下,做好电视品牌创新,应该走跨界营销与传播的路径。
  
互联网+时代,单纯的电视品牌创新和研发,很难在市场上得到认可,电视行业要想把品牌做成功,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资源和渠道,要么自己投资筑巢,要么借巢生蛋,做好电视跨界营销、品牌授权。即“电视内容生产+新媒体渠道+商品变现”。现在比较常见的模式是电视+微信,电视+电商。江苏卫视的《一票难求》,东方卫视的《女神新装》,是非常典型的电视创新品牌。当然关于所谓“边看边买”的运营模式,也就是T2O模式能走多久,还需要市场的验证。另外,在此基础上,对于电视品牌的IP模式,也就是知识产权则受到了电视“双创”主体的关注,比如像《爸爸去哪儿》等品牌栏目的延伸产品。但无论从T2O模式到IP模式能走多远,发展到什么程度,“视频网站渠道+电视内容产品”的路径,已经成为电视品牌创新的必由之路。
  4、重提一个并不过时的理念:文化创新、内容为王。
  互联网+是技术创新的时代景象,即便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它依然是工具、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保有电视品牌的生机和活力,文化创新是终极路径。比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河南卫视品牌栏目《梨园春》,这个栏目创办十多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虽然也不断在传播渠道和模式上进行变革,但它始终能够得到市场和用户认可的秘笈,还是纯正的中原文化和梆子腔。此外,有调查显示,“2015年OTT终端(包括智能电视及盒子)保有量达到1.65亿台。预计到2020年,OTT终端保有量将突破4亿台”。OTT 是“Over The Top”的缩写,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4k电视现在已经走进寻常百姓家,大屏电视又把从前的观众,也就是现在的用户拉回到了客厅中,“OTT端要将受众从PC和移动端将受众拉回客厅,除了依靠自身大屏、高清的优势,更重要的是内容,优质内容决定终端兴衰;其次,OTT端内部竞争加剧。各大视频网站正在厉兵秣马,抢占用户,除了极致的用户体验,决定因素还是内容,得内容者得天下。”电视品牌创新,必须要从互联网+中,为文化+留下应有之席位,因此,互联网+与+文化+,也是要特别提及的一个电视品牌双创路径。
  尽管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电视品牌的创新带了发展契机,但是正如前面所述,互联网+不能成为电视品牌创新的“灵魂”,不能成为其“核心竞争力”;而“电视+互联网+电商”的运营模式,也在实际操作上弱化了电视内容的影响力,这样的模式如何在保障电视品牌栏目的发展活力上常用常新,还有很大的变数。作为一个曾经强大的媒体,电视的发展在走过借壳生蛋的尴尬期之后,终究还是要在自我搭建平台上,摸索出一条路子,完成摆脱困境、实现自我发展的最终目标。

(作者单位:台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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