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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管理处

名 称: 宣传管理处
工作职责:

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电视动 画片、纪录片、文艺类节目除外)的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 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主要负责人: 处长:林勇毅  副处长:郑宇
联系电话: 0571-8716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