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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处

名 称: 艺术管理处
工作职责:

承担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纪录片、广播电视文艺类节目管理。负责国产电视剧、国产电视动画片、 引进剧和中外合拍剧的内容审查工作。按权限承担广播电视文艺类大型活动及境外人员参与电视剧、广播电视文艺类节目制作管理。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主要负责人: 处长:舒扬  副处长:叶黎沼
联系电话: 0571-8716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