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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18-03152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发文日期: 2018-1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7 14:17      浏览次数:

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 “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浙江”建设等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依组办〔2018〕2号)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年初和年中两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依法行政和普法执法工作推进情况。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措施,专门制定实施了《2018年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到处室。不断总结分析法治建设成效,在3月份及时向省政府书面汇报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局党组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局班子会议等形式组织专题学法活动3次以上,重点学习宪法、国家监察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家网络安全法、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局领导班子和全局公务员都认真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网络学院学法等活动并全部以优异成绩通过考试。积极组织各类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各类培训增设法治学习内容;及时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全局在编公务人员45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4名,持证率为75.55%(机构改革前持证率为94.36%)。

(三)切实执行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全省新广系统均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处室(科室)负责人组成;同时还确立了实时更新制度,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实时调整小组的构成。年初专门制定了《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将《宪法》修正案、《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新法规列入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对各类普法活动早安排。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党组认真开展《宪法》修正案等专题学习活动。根据总局安排,在我省新广系统相继开展了“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第十五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动员全系统开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活动。

(四)政府法制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情况。我局政策法规处在立法和学法普法、完善制度、行政争议处置、“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履行法制机构的法治参谋助手职责,省级机关和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推动行业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浙江开展《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调研活动,组织我省新广领域企业代表进行专题座谈,为起草《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并推动《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工作,及时将全民阅读、公共阅报栏、流动电影放映等有关内容写入立法议案文本,并获得省人大审议通过。

(二)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继续实施《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的相关规定,对《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管学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物审读工作的实施意见》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省法制办进行了备案。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新制定完善了《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工作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版权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财务事项、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调查研究、提出方案、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今年,我局各项重要的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都经过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依法依规制定出台。

(二)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自2006年以来,我局一直坚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事项决策、行政争议处置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今年,在应对浙江省广播影视监测中心被诉案件、评议中心“看传媒”文章涉嫌侵权案件以及相关合同起草签订等事项中,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决策顾问作用。我局根据省法制办相关要求,及时将法律顾问聘用信息和工作情况录入法律顾问管理系统。

(三)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情况。我局今年无重大合同需要向省法制办备案,各项合同履行良好。

(四)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安排专人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并取得公职律师资格。制定实施了《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目前,广电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已实行属地管理,由设区市和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本年度,我局没有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也没有报送需要省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情况。

广电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已实行属地管理,省本级不承担具体执法工作;且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已明确,广播电视执法职责已划归文化执法机构,故暂未配置行政执法记录仪设备。

(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广电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已实行属地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已建立,行政处罚结果在政务服务网上实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审核、纠错和监督等相关工作由属地行政部门执行。

(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广电领域法规修改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行实时调整。今年没有需要调整的内容。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被纠错率为0%;未因履职不当等原因被提起行政诉讼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全系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的配套措施是我局制发的《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一书。

(二)政府机构改革明确,广播电视执法职能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承担。结合广播电视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量相对偏少的实际,今年我局案卷评查方式改为对各市文广新局的案卷评查工作进行督查复核,全系统案卷评查工作开展良好。

(三)专项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是“扫黄打非”,现已转隶。

(四)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制定实施《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确保我局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同时,根据省政府有关部署,对我局当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近五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坚持省行政复议局集中办理原则,2018年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也未收到省行政复议局配合处理相关案件的通知。

(二)行政调解制度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行政调解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责。本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调解的相关案件。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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