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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和《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1 09:46 信息来源: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浏览次数:

2015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和《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已可领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14 年单科合格,且2015年又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4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 2015年考试总分。

三、凡在浙江考点参加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4月11日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合格证》,考生委托他人代领《合格证》,需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合格证》。

四、《合格证》领取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文化产业大厦1楼113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许可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87161854,87163142。
  五、《合格证》领取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和周六、日休息不办理。
  特此通知。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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