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桐春等1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公示
经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专业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刘桐春等7人具有广播电视艺术二级专业技术资格,宋斌等4人具有电影放映主任技师专业技术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二级编剧(1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刘桐春
二、二级导演(1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顾昶
三、二级摄像师(1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俞志宏
四、二级录音师(4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郑斌 韩明亮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姚雷
嘉兴市广播电视台 林涛
五、电影放映主任技师(4人)
杭州余杭区临平剧院 宋斌
诸暨市影业有限公司 寿伟友
永康市影剧公司 傅高潮
浙江胜利剧院 于美珍
以上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公示时间:12月15日—12月21日,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向省局人事处或监察室提出。
人事处电话:87161839
机关纪委电话:87163025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