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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15-049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浙新广发〔2015〕139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SP59-2015-0014 成文日期: 2015-07-31

关于加强全省数字出版与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31 11:59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有关数字出版、网络视听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数字出版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传播秩序,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数字出版与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导向正确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互联网出版、网络视听单位是网络传播的重要平台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地位作用日益明显,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始终把导向正确的要求贯穿到媒体建设的各环节、各业态、各终端和全过程,使数字出版与网络视听节目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平台。

2.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省级主流媒体网站和大型数字内容投送平台要掌控网络空间的话语权,在弘扬先进文化、传递权威声音、引导网上舆论、丰富网民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各数字出版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在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坚持社会效益第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爱国主义为主旋律,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加强机构管理

1.坚持规范运营服务。严格按《许可证》和备案制管理载明的事项开展服务,互联网出版和网络广播电视包括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服务属专项许可事项,严禁各持证备案单位擅自超范围开展服务。

2.实施准入退出机制。探索推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备案制管理工作,鼓励多元主体进入数字出版领域,逐步扩大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网络出版许可范围。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能履行开办主体责任的互联网出版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严格依法实行业务退出机制。

3.开展扣点警示管理。根据《浙江省数字出版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违纪违规行为扣点警示实施办法》规定,对违反有关扣点事项的持证和备案单位予以扣点警示、约谈整改等处置。对违纪违规情节严重的,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将违纪违规行为扣点警示记录作为星级网站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提升内容质量

1.坚持贴近大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人民作为创作表现的主体,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创作和传播的出发点、落脚点,把握其精神文化产品属性和创作传播规律,大力推动数字出版与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努力创作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道德有情操、生动活泼的作品。

2.深入创新创优。适应广大网民对网上精神文化产品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丰富网络内容节目题材,拓展网络内容节目类型,加大原创力度。针对多屏互动的传播新模式和个性化内容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针对不同终端、不同用户群的内容创作生产,切实增强节目内容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使内容更丰富、选择更多样、传播更精准。积极争取设立数字出版与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资金,对优秀原创项目、重大宣传项目等进行重点扶持。

3.多出优秀精品。坚持内容建设为本,紧紧抓住节目内容创作生产这个中心环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展示中国文化独特魅力,不断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努力推出更多的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精品力作。

四、强化安全传播

1.确保节目信息来源。加强节目信息源的监管,坚持线上线下同一管理标准,从严治理内容源头的违规行为。加强对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和网络自媒体的指导和监管。统一管理面向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等不同用户终端的节目信息内容。

2.健全内容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节目审查备案制、内容审核责任制、编辑责任制、总编辑负责制和节目审核员持证上岗制等制度。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内容题材,必须履行备案审批手续。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流程机制,确保节目内容可管可控。

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新媒体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加大技术、人员和资金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安全传播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不断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五、提高监管能力

1.坚持依法管理。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积极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探索数字化社会监督的途径,确保各项管理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新媒体市场秩序规范发展。

2.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市、县(市、区)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持证和备案单位的指导监管。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配合机制,多方协同、齐抓共管。要加强行业自律,健全行业规范,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3.实施有效管理。遵循互联网出版和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的发展规律,加快监管手段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技术水平。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建设覆盖固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IPTV、手机电视等多种传输网络,面向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智能机顶盒等多种终端的数字出版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系统。省局负责全省监管系统建设,各市负责覆盖本区域的监管平台建设,努力建成资源共享、平台联动,上下配合、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

六、加强队伍建设

1.加快人才培养。加强从业者思想道德建设,深化马克思主义出版观、文艺观教育,培养造就一批思想、业务、道德水平高的名人名家、优秀人才。加强技术、经营、制作、加工、审核等核心岗位人才的聘用和选拔,建立健全符合数字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发展的人才选配和考评机制,积极探索新媒体时代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创新机制,促进特色人才队伍健康成长。

2.加大业务培训。制定数字出版和网络视听新媒体技术、业务培训计划,定期举办技术和业务培训,组织核心团队人员外出进修等形式,促使人才队伍在发展理念、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走在前列。行业协会要组织相应的培训研讨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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