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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15-04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浙新广发〔2015〕22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SP59-2015-0004 成文日期: 2015-01-29

印发《关于促进我省纪录片发展的十条意见》

发布日期:2015-01-29 10:0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升浙江纪录片发展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完善我省影视产业发展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快纪录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就促进我省纪录片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订发展规划

  加强组织引导,科学谋划全省纪录片发展。加强与国家推动纪录片发展相关政策及我省影视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衔接,编制好浙江省纪录片发展5年行动计划。建立浙江省纪录片题材信息备案制度,定期发布全省纪录片信息目录。组织实施“523”工程,围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每年组织制作5部优秀浙产纪录片,组织创作20个纪录片剧本,推选30个纪录片选题。争取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省纪录片发展居于全国前列。

  二、着力打造精品

  实施精品工程,打响“纪录浙江”品牌。切实加强和改进纪录片生产组织方式,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把更多优质资源集中到重点纪录片项目上,努力提高重点纪录片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争取每年有5—8部浙产优秀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及其他专业纪录片频道播出,每年有2—3部浙产纪录片获得全国性奖项或表彰。争取用5年时间,打造出20部左右具有浙江地方特色,带动性强、影响大的精品力作。

  三、培育创作主体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创作主体。充分发挥浙江广电集团、杭州文广集团、宁波广电集团等国有单位在浙产纪录片发展中的龙头骨干作用,有条件的市县广电台也要投入纪录片生产。调动浙江民营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扶持浙江民营影视企业进入专业化的纪录片创作生产,发挥好民营影视公司现有纪录片生产和资源优势,提升水平,创新发展。积极发动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等院校的师生开展纪录片创作及研究,使其成为浙江纪录片发展的新生力量。

  四、建设播映平台

  推动播映平台建设,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浙江卫视每周播出优秀国产纪录片的时间应不少于210分钟,其中浙产纪录片所占比例不低于20%,每年进入浙江卫视黄金时间播出的浙产纪录片应不少于3部。全省各级电视台要设立纪录片栏目、增加国产纪录片播出时间,播出纪录片栏目每周不少于2档,时间不少于30分钟。积极申办纪录片专业频道。有条件的影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开设国产纪录片专场,扩大浙产电影纪录片的放映规模。积极拓展新兴媒体播出渠道,浙江在线、新蓝网等视频网站要开设纪录片窗口。

  五、加强资源整合

  整合协调各方力量,努力形成发展合力。充分依托浙江卫视播出平台资源,构建以浙江广电集团和市县电视台为主体、各省内高校和民营制作企业广泛参与的浙江纪录片制播联盟。加大与省外优秀人才、选题、运营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重点纪录片项目的协作联合。大力吸引中央及国内外纪录片创意研发团队、培训基地、纪录节目素材库等优质资源落户浙江。成立省纪录片行业协会,在自教自律、行业维权、学术研讨等方面,为浙江纪录片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六、推动“走出去”

  发挥浙江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优势,推动浙产纪录片“走出去”。认真落实国家、省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优惠政策,加大对浙产纪录片出口的支持力度。每年组织纪录片从业人员和优秀纪录片作品赴国内外知名纪录片节展观摩学习、展映展播。探索中外纪录片行业交流合作的有效机制,深入挖掘海内外共同关注的“中国题材”、“浙江题材”,鼓励省内机构与外方合拍纪录片。加快与国际表达、国际水准与国际市场的融合对接,争取在5年内有浙产纪录片进入国际知名纪录片专业频道和其他重要媒体播出,增强影响力和传播力。

  七、加强宣传推介

  创新利用各种平台,加强浙产纪录片宣传推介。鼓励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等高等院校开展各种纪录片赛事活动、评奖活动、作品展览展映活动。拓展中国影视艺术创新峰会暨影视产业推介会的纪录片交易功能,设立国产纪录片交易专场。积极创办西湖国际纪录片节。加强对重点浙产纪录片的研讨和评论,组织好各类专题发布会和作品研讨会,在省内主流媒体开辟浙产纪录片评论专栏。

  八、强化人才保障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浙江纪录片发展基础。摸清全省各级电视台、高等院校及社会机构纪录片创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全省纪录片创作人才信息库。通过题材备案、项目评审、职称评定、政府评奖、交流研讨等手段,培养纪录片人才。实施浙江纪录片人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培养培训、扶持激励、联系服务等机制,造就更多年轻人才和纪录片创作名家。每年组织全省纪录片创作人员开展采风活动及各种业务讲座。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在相关专业中开设纪录片课程。加大对国内外纪录片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

  九、加大资金扶持

  加大资金扶持,强化激励保障。建立浙江纪录片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优秀浙产纪录片播出和获奖的奖励。对重点纪录片生产和获得全国性奖项或表彰及在央视综合频道、纪录片频道、其他省级卫视播出或在境外参赛、参展和发行中取得较好成绩的浙产纪录片和主创人员给予奖励或适当补贴。对在黄金时间播出纪录片的各级电视台、院线影院及积极扩大纪录片播出和影响的新兴媒体平台给予补贴,以激励产生更多更好的浙产纪录片及纪录片播出平台。

  十、改善服务环境

  改善政府服务,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政放权的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增进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加大对纪录片信息发布、交流展示、产业联盟等方面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进浙产纪录片政府奖的评选办法,设立纪录片专门奖项,努力提高奖项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健全完善纪录片版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促进我省纪录片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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