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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04-03171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发文日期: 2004-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浙江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04-08-06 16:04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省广播影视体制改革,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影视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我省民间资本比较充裕等优势,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发展影视产业的积极性,大力繁荣我省电影、电视剧、动画和其他影视作品的创作,加快影视产业发展,现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加快我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加强对社会影视业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影视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将发展社会影视业纳入我省影视产业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将社会影视业的发展状况纳入我省广播影视业的统计指标体系。要以市场为取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调整和优化影视产业结构,提高我省影视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二、放宽影视业主体资质准入条件。改变影视制作行业垄断经营、市场准入限制过严的状况,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兴办影视制作经营机构,适当放宽非公有影视企业在注册资金、业务主管机构和设施标准方面的限制。鼓励影视制作单位延伸发展相关产业,积极培育各类影视相关产业主体。逐步形成公开透明、管理规范和统一的行业准入制度。在申办制作经营许可、年检年审、题材规划、作品生产、节目审查、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非公有影视企业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同等的待遇。 
    三、深化国有影视制作经营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国有影视制作机构事转企和产权制度、劳动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鼓励综合实力较强的国有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实行国有控股条件下的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经营,鼓励广播、影视、报刊、出版等传媒业从事电影、电视剧和动画生产及开发经营相关产业,鼓励社会法人、自然人和单位内部职工以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向改制企业投资入股,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增强国有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四、推进影视管理审查体制改革。省广电局新设立电影审查委员会,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委托,对本省内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并依法注册登记的国有、非公有单位制作的部分电影片进行审查。省广电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改进工作,增强公共服务意识。为方便影视制作单位的运作,省广电局将电影审片中心设在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并同时在实验区设立电视剧审片工作站。
    五、逐步拓宽影视业的投融资渠道。努力培育多渠道、多元化的影视产业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影视节目制作投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坚持“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运用联合重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充分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影视产业,不断提高全行业开拓市场、艺术创新和培育品牌的能力。改变单一的国有投资体制,实现资本结构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允许电影制作单位进行股份制改造,进一步吸纳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扩大电影生产规模和能力。
    六、大力扶持影视精品生产。通过“横店振兴中国电影基金”、“优秀动画片扶持奖励资金”等扶持奖励基金,对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优秀影视、动画作品,进行扶持和奖励。鼓励各级广播影视播出机构增加播映优秀国产影视、动画作品的比例,扶持和培育国产影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主体及播映体系,培育影视动画交易市场。在推荐、评比、嘉奖优秀影视、动画作品方面,国有与非公有等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作品享受同等待遇。
    七、加强人才资源的开发。大力引进省外和境外优秀影视专业人才,促进优秀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充分利用。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加快培养各类影视专业人才,努力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名编剧、名导演、名演员和名制片人、名策划。对非公有影视制作经营机构中的专业人员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优秀人才评比等方面,与国有影视制作经营机构中的专业人员实行同一标准,做到一视同仁。
    八、积极培育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着力进行企业集聚模式、产业开发模式和行业管理模式的创新实验,培养和吸引一批具有相当优势和影响力的影视制作主体,打造一个多种经济成分结合,对国内外都极具吸引力和辐射力的影视产业基地。实验区在注册登记、规划审批、投资融资、人才交流等方面,享受更加灵活和优惠的政策。大力推进横店与浙北江南水乡古镇群、舟山海上系列景点等影视拍摄基地的协作和联合,组建全省影视拍摄基地协作体,形成影视拍摄基地网络。省广电局在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设立服务中心,直接为影视企业在当地注册和影视作品的题材规划、制作、审查、发行、交易等提供服务。
    九、培育和规范影视产品交易市场。深化影视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各类影视机构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发影视产品交易市场,完善发行网络,减少流通环节,培育中介组织,规范经营行为和行业自律,建立影视产品经纪人制度,定期举办影视博览会等全国性、国际性影视产品交易会,逐步形成由政府主导、民间承办的影视产品制作、发行、交易中心,使我省成为联结北京、接轨上海的影视产品集散地。充分利用我省影视行业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影视设备租赁等业务。
    十、完善对影视业的行政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加强立法、高效便民”的要求,以透明和规范的行政管理,促进影视产业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推动我省影视业的发展壮大。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公开办事程序,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制定并公示准入领域、准入条件、审批程序以及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影视产品及其版权交易、转让、交换、代理等经营交易活动的依法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非法制作、营销、播映影视制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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