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482357/2024-00011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发文日期: 2024-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2023年法治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18:58      浏览次数:

2023年,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在法治浙江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关于2023年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党组会专题研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部署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努力强化本单位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实施《浙江省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浙江省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相关制度制定后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在编公务员行政执法持证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法律顾问作用,逐渐形成法律顾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的法治化水平。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整体优势,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通过优化服务、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等多种方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内容的存量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开展相关专项自查清理。建成全国首个省级网络剧规划备案、发行许可平台。自上线以来,已受理网络剧4375部,为企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审片服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全省推进会,建立工作制度,为产业基地发展提供更多平台。积极开发、全面推广“智慧广电+”系列应用场景,构建“1+X”标准化体系(1个省级标准+X个地方标准)。发布全国首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省级地方标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规范》,明确智慧广电+服务的具体内容、应用场景、行为规范和保障条件等,为行业发展提供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另外,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做好法治宣传。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浙江省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进一步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专项行动,党组会专题研究相关工作程序,并组织全员培训。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和法律顾问决策咨询作用,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决策平台,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指导各相关业务处室做好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确保重要材料的完整性。严格落实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责任,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配置专门合同审查人员。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执行第三方评估、问责、纠错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扎实落地。强化局党组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制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解,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日常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法。充分用好“浙政钉”年度法律考试平台,每次考试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通过专题考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学习强国、领导干部网络学院、无纸化学法等平台学习。坚持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全过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活动。将党内法规学习融入日常学习,有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工作氛围。

(五)认真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对广电领域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程,配合推进基层执法业务建设。加大全省广电系统安全播出、“黑广播”等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推行广电掌上执法工作,推动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组织参加第四届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经江浙沪皖四地广电领域专家认真评审,我省的行政执法案例共获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二、关于2024年法治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前提下,继续紧紧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执法质量。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方面。

1.继续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服务网运作管理,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及时梳理调整各类指标要素,着力推进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努力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营造我省广电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3,进一步推行审查权下放工作,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强化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整理和评查工作。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方面。

1.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立法工作规定》精神,筹划制定出台本省广播电视系统立法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强法规规章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

2.深化以信息化手段规范和优化文件管理流程,推动政府数字化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方面。

1.在《浙江省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基础上继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开展覆盖全员的培训,并组织党组会专题研究相关工作,使制度施行不断优化。

2.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要求各相关处室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治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好事前把关,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事项提交审议。

3.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指导各相关业务处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确保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确保重要材料的完整性。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方面。

1.加大对安全播出、地面卫星非法接收设施的专项执法力度,并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组织执法人员专项培训,开展年度专项执法。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

2.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3.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定期发布广播电视领域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和违规典型案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方面。

1.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3.有效规避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提升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方面。

1.定期组织法律专家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开展必要的普法执法教育培训和以案释法工作,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避免行政争议发生。

2.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处置办法,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

3.加大本系统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通报力度,努力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