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482357/2024-00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
文件编号: 浙广电发〔2024〕9号 成文日期: 2024-01-10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评选有关项目推荐上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5 11:54 浏览次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广电学会:

为对接2023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评选,及时做好新闻栏目、社教栏目和社教专题优秀作品等项目的推荐上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1.广播电视栏目: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要求连续播出1年以上,年度内播出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1次;栏目有统一标识,内容与定位相符,编排独特新颖,特色鲜明,社会影响较大。

2.广播电视社教专题:包括专题(含系列专题)和纪录片。其中专题指带有一定新闻性的知识性、专业性、艺术性的专题作品。纪录片应是以纪实手法记录新闻事件,反应社会、人文、历史、文献、自然等的视频作品。

二、推荐指标

1.广播电视栏目:浙江广电集团2个,广播、电视各1个;各市1个,类别任选。

2.广播电视社教专题:浙江广播电视集团2件,广播、电视各1件;各市1个,类别任选。

三、报送要求

参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的通知》)

四、报送时间

2024年2月7日前报送。

五、报送地址

邮寄: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省广电学会评奖办

邮编:310005

联系人:杜萌,电话:0571-56353135,13357160239

电子邮箱:zjgdxh2020@163.com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

2024年1月10 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