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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23-058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
文件编号: 浙广电发〔2023〕52号 成文日期: 2023-07-06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关于评选“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主题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7 17:02 浏览次数:

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学会,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台:

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生动实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主流媒体优秀新闻作品的引领示范作用,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和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决定开展“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主题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评选。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展现“八八战略”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切实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在浙江推进“两个先行”新征程中贡献广电力量。

二、节目类型

由各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原创,在2023年度首次播发的符合本次评选主题要求的新闻作品,播出平台不限。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连续)报道、新闻访谈、直播、短(音)视频等。

三、奖励办法

对入选“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主题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和单位,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和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正式发文通报表彰,获奖作品将作为年度评奖的重要参考。同时将举办优秀作品颁奖研讨会,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按照确保权威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省广播电视局和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将组织主管部门负责人、业内专家、新闻采编一线代表等担任评委。评选结果按要求在省广电局官网(https://gdj.zj.gov.cn)公示后正式确认并公布。

五、报送办法

(一)报送数量: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送8件;杭、宁、温三市广播电视台各送5件,其中县级台作品至少送2件;其他各市广播电视台各送4件,其中县级广播电视作品至少送1件。

(二)报送程序:各市、县台的参评节目报送至所在地的市广电学会,由各市广电学会审核初评后按要求报送。浙江广电集团对所属各频率频道报送的节目审核筛选后按要求直接报送。

(三)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每件参评作品均须按要求填写作品推荐表(附件1),其中播出机构和播出频率(频道)名称应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加盖公章。各市广电学会和浙江广电集团还需填写并上报《报送作品目录》(附件2)。

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一式4份。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和1份作品完整文字稿,均为A4纸。

系列(连续)报道类作品必须报送开头、中间(任选1篇)、结尾共3篇代表作品,并附系列(连续)报道作品完整目录和不超过1000字的报道内容简介。

2.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每个参评节目报送1套与原版播出作品一致的复制件和全部纸质材料的电子版,由各市广电学会和浙江广电集团汇总拷贝到一个U盘或移动硬盘内报送。

广播作品复制为WMA或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复制为WMV或MP4格式文件;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均请制作成WORD格式文件。

3.为确保参评作品与首发作品一致,不得对参评作品播出原版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提供包含有片头、片尾的完整音视频作品。

4.所有报送材料,评奖后作为留档,不予退还。为扩大评奖成果,省广电局和省广电学会对获奖作品享有展播使用权和出版权,对此有疑义者请在送评时提出声明,否则,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五)人员署名:严格规范署名,如实填写主创人员及其分工,作品首播时未署名或报送人数超出规定的,按“集体”申报。作品署名按对节目的贡献大小顺序排列,各类作品署名人数要求参照《浙江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六)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材料邮寄至: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浙江省广电学会秘书处,联系人:杜萌,电话:0571-56353135 、13357160239。


附件:1.作品推荐表.doc

   2.报送作品目录.doc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

2023年7月6日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学会关于评选“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主题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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