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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22-057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文件编号: 浙广电发〔2022〕90号 成文日期: 2022-11-18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1 13:33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基地(园区)示范先导作用,增强集聚和规模效应,促进产业做大做优做强。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工作方案》(浙广电发﹝2020)38号)精神,结合实际需求,省广播电视局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申报对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确定上虞e游小镇等7家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对象。

二、工作要求

1.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期为两年。培育期满,省广播电视局将对培育对象开展评估复核,对通过评估复核的,将认定为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

2.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基地(园区)建设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为基地(园区)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3.各培育对象要围绕创建目标,彰显特色,勇于创新,大力集聚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要素,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引领作用,为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要及时做好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上报所在设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经设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核盖章后,报送省广播电视局。


附件: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名单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名单

(共7家,排名不分先后)

上虞e游小镇

龙游溪口影视文化协拍基地

临平影视文化创意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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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白沙岛影视取景基地

舟山海缘影视城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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