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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22-055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文件编号: 浙广电电〔20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6-21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持续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 08:29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当前,我省正经历新一轮集中降雨期,防汛形势严峻。根据省防指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工作部署,现就全省广电系统做好防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全省广电系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做好持续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立足本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发扬连续作战精神,组织力量切实完成防御梅雨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环节,落实安全责任。一是确保广电安全播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广电网络、播出机房、有线前端、无线发射台(站)等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地段的巡检工作,全力做好电力保障和设备设施维护,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畅通、安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应急抢修准备,组织精干抢修人员,备足抢修器材设备,防止出现长时间、大面积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中断情况的发生。二是要确保房屋、设施安全。加强对办公场所、户外电子屏、车库车棚等各类房屋设施工程项目的自查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因暴雨等极端天气导致的坍塌损毁事故发生。三是确保干部职工安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管理和安全教育,特别要做好抢险抢修等一线和户外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为其配备必要防护设备,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要发挥优势,主动加强与各级防汛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跟踪雨情、水情、汛情,强化实时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党委政府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措施。要依托应急广播分布广、覆盖大、效率高和群众信赖的优势,充分发挥群众信息接收最后一公里的作用,加大预警信息发布、救援指挥协调等功能,积极宣传持续强降雨防御知识。

四、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提前做好持续强降雨防御工作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安全播出、技术、抢修等重要单位要落实跟班值守,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和措施到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发生重要情况或重大事件、事故要按照有关要求第一时间上报省局24小时值班室,联系电话:0571-88086155,传真:0571-88074827。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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