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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20-03155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发文日期: 2020-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6 14:21      浏览次数:

2019年,我局结合浙江广播电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广播电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进行任务分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局党组集体研究法治工作机制,全年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考评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将法治建设指标纳入部门、机构及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制定学法用法制度、年度学法计划,局党组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局班子会议等形式组织专题学法活动4次,组织机关干部和本系统执法人员学习《宪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网络安全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升全系统干部法治能力。积极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网络学院学法等活动,全员以优异成绩通过考试。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守信践诺要求,年度没有发生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业单位注销决定的情况。编制机构改革后本省广电系统负面清单,建立落实负面清单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和机制,完成对存量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实地检查宁波、温州、台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本系统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力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改革领跑全国。通过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切实执行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继续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并实施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时点,将《宪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网络安全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规列入重点普法内容,认真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级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办好法制类节目,将法治文化题材列入重点电视剧和网络视听创作题材库,促进法治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开展“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网络法纪知识竞赛“全省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第十六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活动”等活动,动员全系统开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活动。五是深化权力事项梳理和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机构改革后废止权力事项梳理、权力清单集中梳理调整;组织开展国家目录事项与我省权力事项梳理比对,做好权力事项的映射关联;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

一是推动行业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家广电总局开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调研活动,组织我省企业代表参与专题座谈,为修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建言献策。积极参与省人大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论证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清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相关清理和报备工作。制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明确决策事项范围、程序、责任主体等内容,不断提升决策水平。三是优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新聘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事务清单,推动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局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并换发新的省广播电视局公职律师工作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并明确审核机构和具体审核人员。目前,广电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设区市和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及时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42名执法人员获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广播电视执法监管。在全系统深入开展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整治等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广电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梳理监管事项清单,推广“互联网+监管”。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将影视机构监管检查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门户网站为主、公众号为辅,建设主动公开平台;依法公开重大项目、产业政策等重要信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优化服务指南、目录。编制全省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自觉接受权力监督。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督察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按照年度审计报告,认真逐项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三是加强广播电视执法监督。将行政执法监督纳入系统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开展广播电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四是健全行政争议处理机制。制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行政争议处置规程》,完善复议诉讼工作机制,加强应复应诉工作;采用典型案例、行政争议处置专题法律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对行政争议工作指导。本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五是优化信访工作机制。完善规范信访办理流程,着力提升办件水平。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回应热点问题,组织本系统年度信访工作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力量严重不足。按照精简要求,机构改革后我局已无专门法治工作部门,其职能划入办公室后无法配置相应专业人员,给法治建设工作带来较大影响;市、县(市、区)成立文广旅(体)局后,广电执法力量进一步削弱,很多工作较难深入开展;

二是制度尚有待完备。2019年我局建立完善了一批法治工作制度,但和先进部门相比,制度建设仍显薄弱,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执行力和法治意识仍有待强化。

三、2020年工作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法治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扎实推进依法履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业务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职。一是重点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着力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二是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是优化网络剧初审权下放基地等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为全国提供成功范例;四是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

(二)完善制度体系。一是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出台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二是争取出台本省广播电视系统立法工作规定,加强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三是以信息化数字化手段优化文件管理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推进决策管理。一是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工作制度落实;二是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法审等程序;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材料完整性;四是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决策中的指导作用。

(四)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开展安全播出、地卫非法设施专项执法,组织执法人员专项培训;二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三是推行广电“掌上执法”,推动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强化执法指导,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五)强化阳光政务。一是坚持需求导向,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二是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三是有效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提升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有效化解矛盾。一是组织执法辅导和以案释法工作,解决执法难题,有效避免行政争议发生;二是完善行政争议处置办法,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三是建立本系统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通报机制,努力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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