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57/2020-03370 | 发布机构: | 省广电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颜晓华等5人具有广播电视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广电发〔2020〕35号)文件精神,经各地各单位推荐,浙江省广播电视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颜晓华等5人具有广播电视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一、三级导演 (2人)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颜晓华
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 丁 奇
二、三级录音师(2人)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黄育莉 黄 河
三、舞台技师(1人)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李奇阜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12月9日至12月15日。
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省广电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87161840;zhengbin2007@126.com;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邮编:310039。
省广电局职改办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