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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20-03342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发文日期: 2020-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13:3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宣传思想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推动专业电视频道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意见》《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进一步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

联系人:徐卫华,电话:0571-87161819。

附件:《进一步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1月24日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宣传思想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推动专业电视频道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意见》《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的专业电视频道,是指以制作播放具有特定内容定位、满足特定观众或观众特定需求的节目为主的电视频道,是广播电视媒体的重要部分。目前,我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经国家广电总局正式批准的专业电视频道共有36家(包括有一定专业定位的省市公共频道和义乌市商贸频道)。从总体上看,这些专业电视频道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专业定位偏离、专业节目偏少等问题,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

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充分发挥浙江“三地”政治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聚焦现代化、高质量、竞争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高质量建设广播电视强省。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努力制作播出更多优秀专业电视节目,自觉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要积极适应媒体深刻变革和分众化、差异化传播新趋势,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切实转变专业电视频道发展方式,着力规范设置、优化结构、精简精办、融合创新,实现由数量规模增长为主向质量效益提高为主转变,走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之路。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规范专业电视频道设置

1.坚持综合频道(新闻综合频道)为主、专业频道(包括专业付费频道)为辅方针。着力强化综合频道的主导地位,发挥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严格专业频道设置开办的条件、要求和准入管理,促进频道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

2.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原则。设置开办专业频道应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可行性,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专业人员、资金来源和专业节目制播能力等保障。

3.严控专业频道总体数量。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原则上不再新增专业频道,现有省、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的专业频道要进一步压缩、调整和规范。除义乌台经批准已开办的商贸频道外,我省其他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开办专业频道。

4.强化专业频道节目定位。专业频道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定位要求制播节目,不得擅自变更频道名称、呼号,不得随意更改节目定位。设置开办专业频道要突出差异化、体现多样性、避免同质化,同一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内不得设置类型相同的专业频道。同一辖区内省本级和省会城市台的专业频道设置要立足自身优势,形成差异化格局。

5.调整公共频道现有政策。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省、市级台公共频道插播电视节目的政策不再执行。省、市级台可申请将公共频道撤销或调整为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频道,并按规定程序报广电行政部门审批。

三、提高专业节目播出比例

1.突出内容专业特色。专业频道编排播出的节目内容及数量比例,应充分体现专业性要求。各专业频道的专业节目日播出时长不得低于该频道节目日播出总时长的60%,其中晚上7点至9点专业节目播出比例不得低于70%。复合型频道(具有两种或以上专业定位的专业频道)要科学合理调配各类型专业节目播出时段和播出比例。

2.新闻、纪实、购物等专业频道的专业节目比例一般应达到100%。少儿频道要播出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适宜少儿收看的节目。

3.除影视类频道外,其他专业频道原则上不得播放与专业内容无关的电影、电视剧。

4.对付费频道的专业节目要求包括播出比例要求,严格执行现行规定。

5.专业频道播放广告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广告播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专业频道播放公益广告计入各频道的专业节目时长。付费频道、购物频道不得播出商业广告。

四、增强专业节目制作能力

1.提高专业节目自制水平。办好专业电视频道的关键是不断增加专业节目的储备和供给。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通过内部资源发掘,优化提升专业节目自制数量和质量。要结合节目创新创优和国家广电总局少儿精品专项、国产动画发展专项、国产纪录片专项等重点项目以及省广电局相关扶持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动优秀专业节目的创作生产。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政策、资金、信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不断丰富专业节目资源。

2.壮大专业节目制作经营。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要求,引导推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内部资源,依法依规组建台属台控台管的节目制作经营公司,解放节目制作经营生产力。支持符合条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节目制作单位依法合规发行上市融资。

3.改进专业节目运作机制。结合频道制管理改革,积极探索专业节目栏目工作室制,强化专业节目团队化运作,打造更多有竞争力影响力的优秀专业节目栏目品牌。

4.推动专业节目社会化生产。鼓励专业节目领域各种形式的跨地区联合、合作,培育发展专业节目制作基地和产业园区,规范发展专业节目协会、联盟和专业节目论坛、节展等,促进专业节目投资生产、版权保护与交易流通。

五、促进高清化融合化发展

1.加快专业电视频道高清化转换。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广电总局规划要求,把握媒体融合发展、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大趋势,加快专业电视频道高清化转换进度,增强高清、超高清专业节目制作播出和传输覆盖能力建设,提升专业频道节目品质,增强传播效果。

2.支持专业电视频道应用高新科技。对有条件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调整开办纪录、影视、体育等超高清专业频道,以及调整开办基于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供新内容、新服务、新体验的专业频道,给予政策、资金上的必要支持。

3.协同推进专业频道建设与媒体融合发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通过精简精办专业频道、优化资源配置,把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融合发展上。要借助新媒体优势,创新思维理念、创新内容产品、创新传播运营、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进专业电视节目、栏目、频道融合发展,提升网上传播能力,增强综合效益和影响力。

4.2020年后,不具备整频道高清制播能力和条件的专业电视频道,将按照总局要求逐步关停。

六、改进专业频道管理机制

1.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专业频道、专业节目的不同特点和规律,结合专业性、思想性、创新性、满意度、竞争力、融合力等指标,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对专业电视频道综合评价,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效益导向和发展导向。

2.健全优胜劣汰机制。积极支持内容导向正确、专业特色鲜明,节目质量高、综合效益和影响力大的专业电视频道深化改革,扩大覆盖,创新运营,进一步做优做强。对公益属性突出的专业电视频道给予倾斜扶持。对严重偏离频道定位、内容导向不正、节目质量低劣、综合效益低下,或不具备开办条件和能力的专业电视频道,依法依规坚决实施退出。

3.加强监管抓好落实。省市广电行政部门要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深化改革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播出机构专业电视频道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专业电视频道设置开办、节目制播、传输覆盖、运营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广播电视正常传播秩序,大力促进专业频道健康有序发展。省市广电播出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的意见和要求,按照提质增效、精简精办的总体原则,对现有电视频道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本单位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具体方案,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相关方案、工作进展和意见建议等应及时报省广电局。工作中涉及具体频道的调整、合并、撤销及其他重大改革事项等,均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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