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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问政”助推法治建设

叶兆燮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在推进“依法治国”中,要 “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其中,舆论监督作为重要的监督手段,因其透明、接地气的特性,为社会民众所欢迎。而由党委、政府推动的舆论监督节目“电视问政”,通过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解决问题的实效,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进而助推着法治社会建设,是践行“依法治国”的一种积极探索。
  丽水“电视问政”自2013年7月创办以来,主要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以部门承诺整改为突破口、以监督问题解决为落脚点,通过“依法依规查找问题”、“厘清责任分析问题”、“严格执法解决问题”,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行了深入而有意义的实践,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方面,“电视问政”将党委、政府对中心工作的推力,转为政府依法行政、推动社会法治建设的动力。另一方面,“电视问政”通过解决典型的问题案例,积极回应民生热点,督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治精髓的落实。此外,“电视问政”融合了党、人大、民众、行政、审计、社会、舆论等监督力量,放大了这些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也通过节目播放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了民众的法治观念,促进了法治建设的良性循环。
  一、转中心工作为依法行政
  在现实社会治理中,由于政府部门机构庞杂、职能相互交叉,导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再单一以行政命令推动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仅面对的阻力大,而且推进中的执行力还容易打折扣,成效不一定理想。因此,建立一个针对职能部门的权力、义务进行综合监督、问责的有效平台,正是党委政府基于地方治理的内生需要。丽水开办“电视问政”,看中的也正是这一综合监督平台的有效性,在创立当初就由市纪委牵头,多部门全力投入,将地方治理的压力,特别是将市委、市政府推进中心工作的压力,转为打造“电视问政”这一强势平台的动力。
  借助“电视问政”这一新平台,可以将中心工作具化为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便于明晰各方权力、义务及责任,特别是能厘清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之职责,尽可能避免“打太极”、“踢皮球”等“懒政”、“怠政”现象,最终将党委、政府推动中心工作的现实需要,转升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法治要求。这样既贯彻了职能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又纠正了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消除了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促进各项中心工作依法推进,助推着“法治政府”的建设。
  以丽水电视问政2013年7月到11月的《问政进行时》节目为例,节目所涉及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市治堵”、“行政审批改革”、“五水共治”等主题,均是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分析这些工作领域出现的问题,几乎都能找出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以致问题扩大化、复杂化。

  表:

播出日期/主题

涉法问题短片

涉及法律法规

整治情况

2013.7.29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小广告贴到了警务室门口》
《马路菜市场 让人“堵”得慌》
《非法“沥青”褪毛生意火》
《“沥青鸭”多数流向熟食店》
《内河成臭水沟 市民急盼治理》
《灯塔小区保洁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对市容、环卫等问题依法整治;对“沥青鸭”的产供销链条依法查处。

2013.8.29
“让我们的城市更畅通”

《市区“黑车”载客现象严重》
《打击“黑车”监管乏力》
《四处断头路 何时能畅通》
《5年打不通的断头路》
《地下停车空间何时能归位》
《“消失”的消防车通道》
《市区出入通道隐患多》

 

《丽水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
《丽水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丽水市城市规划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开展黑车整治专项行动,依法处罚涉事人员;依法征迁“断头路”上的房屋;依法推进地下空间归位;依法严管消防通道;依法增设市区出入通道安全设施。

2013.9.29
“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

《迟到的消防审核意见书》
《审批、监管不到位 奔驰4S店遇难题》
《宝顺行扩建车间审批受阻》
《变了味的“高层次人才车辆年检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依法依规推进相应项目审批速度、相应违规责任人被问责。

2013.10.29
“让母亲河更清澈”

《“白龙戏水”何时休?》
《养殖场污水直排南明湖》
《水阁龙石溪废水“五色杂陈”》
《职高、实训基地污水直排内河》
《云和:污水直排浮云溪》
《市区餐饮店违规排放污废水现象严重》
《缙云某企业电镀废水直排好溪》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丽水市瓯江干流莲都段生态河道管理办法》
《南明湖管理条例》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依法查处、关停涉事企业,刑拘违法企业负责人;依法拆除、搬迁养殖场;依法处罚违规排放生活污水主体,落实推进相应污水综合治理工程。

  事实证明,每一个被曝光问题背后,都能找到至少一款法律明文规范(如表)。三年多来,丽水电视问政将镜头聚焦在“五水共治”“大气治理”“城市治堵”“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审批制度改革”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生态旅游”“民宿经济”“重点工程”“中心镇发展”“四边三化三美”等方面。这些内容不仅是社会民众所关注、关心的焦点、热点,更是党委、政府推动一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通过电视问政平台,将这些中心工作存在的问题,具化为与法律、法规明文要求相违背的事实,并监督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以最终依法解决。截至2016年2月,在曝光的近300个问题中,90%的问题已经得到依法依规解决。大大增强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的力度和成效,树立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营造了丽水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融法治精神于节目创作的始终
  一直以来,丽水电视问政秉承法治精神,将法律作为底线并贯穿于节目创作的每一个环节,强化在前期调查中“依法依规查找问题”,在现场问政时“厘清责任分析问题”,在问责之后“严格执法解决问题”。
  (一)前期调查,依法依规查找问题。
  丽水电视问政曝光的诸多问题,大部分问题都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客观事实,问政现场对问政嘉宾进行问责的依据、问政之后解决处理这些问题的底线也是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都决定了记者在前期调查采访中,必须依法依规查找问题根源。
  在明确主题后,问政调查记者会先搜罗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全国性的法律、地方性法规,甚至市县级的实施细则。通过深入研讨,让记者做到心中有数,为问题现场的判断做足功课。例如,在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问政节目中,我们记者几乎查遍了有关安全生产领域的“大法”“细规”;之后,又邀请安监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资深法律界人士,针对栏目所有成员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的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辅导。这些前期功课,为记者在具体调查中更细致、更专业地发现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问题调查过程中,记者要依据问题演变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逐步找到问题的症结。例如,在关注“城市治堵”问题的时候,记者就注意到了丽水市区城北路东段存在的“断头路”问题。前期排摸阶段,记者就查阅、研习了“物权”“拆迁”“行政诉讼”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条文。在调查暗访中,记者更是深入问题的背后,找出了该“断头路”所涉及的三幢违法房屋的拆迁问题,并搜集到市、区两级法院作出的“腾空判决”和“强制拆除行政裁定”等相关诉讼判决,彻底梳理出问题发展的来龙去脉和症结,为问政节目现场的追责及问题的最终解决,做细、做足了功课。
  以法律为准绳,做实违法“证据”。虽然,记者所取“证据”不能直接作为执法证据使用,但足以为问政现场的问责及事后的依法查处,提供可靠而全面的信息。例如,在调查“五水共治”的相关问题中,记者对缙云同泰金属表面处理厂偷排含铬污水的违法行为,开展了细致深入地调查。通过长期现场蹲守,记录下了企业违法偷排污水的客观事实;同时,对企业所排污水多次取样,并送到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水样检测报告,做实企业偷排污水的“证据”。在问政现场,这些扎实的“证据”让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无处推责,更让相关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二)问政现场,厘清责任分析问题。
  如今,问政直播节目已经成为丽水广大市民的一道荧屏盛宴。这场盛宴,不仅因为聚焦的话题是老百姓所关心的,更因为对问题的探讨是基于“法”为根本的一场对决。
  在问政节目现场,准备足够全面、权威、精准的法规条款,并在直播现场以大屏展示的方式灵活运用,是问政现场厘清责任分析问题的主要手段。因为主持人对于曝光的每一个违法事实的追问,最为有利的就是法律这一底线,而这恰恰也是任何一位被问责官员无法逾越的鸿沟。例如,在关注“食品安全”的节目中,曝光了市区在执行“定点屠宰、杀白上市”新规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从曝光各大菜市场普遍存在私自宰杀活禽这一现象,到聚焦政府定点屠宰场存在的违规现实,节目现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丽水市关于推行主城区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对应条款,一一通过大屏幕展示。面对法规条款,相关责任部门没有反驳、辩解、绕弯的余地,只能承认监管失职、相关企业违法违规,承诺集中查处整改、予以彻底解决。
  积极调动现场专家,权威解读相应领域法律法规,往往是敦促被问官员切实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方法。如,在曝光缙云同泰金属表面处理厂违法偷排含铬污水问题的问政现场,主持人先请环保专业的教授解读“六价铬”的危害后,立马搬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排放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再次请专家对照曝光问题解读司法解释条款。鉴于违法事实已经触犯刑法,也牵涉部门监管之失职,节目一结束,被问责官员就带领环保、公安等执法部门赶赴现场,连夜依法处置。
  充分发挥法律界资深人士的专业特长,直击问题要害,明晰职能部门的法律责任。例如,在关注“四边三化三美”的问政现场,对于缙云高铁西站边的一处“四年无解”的烂尾楼工程,被问官员以“问题复杂”、“一直在解决”等措辞推脱。作为问政现场评议员的律师就直指要害:作为一个重点建设项目,在建设进度上必然有合同约定,超期爽约,政府应该收回该地块,而不能以“问题复杂”为由,无限期地“一直在解决”,而从现实来看,政府显然没有实质性作为,造成国有财产损失,必定有公职人员存在渎职行为,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值此,被问官员无言以对,只能承诺事后将依法从速予以解决。
  (三)问责之后,严格执法解决问题。
  电视问政的初衷在于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而推进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问责之后相关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丽水电视问政,通过建立媒体、纪委、监察、审计、人大、政协、群众代表等后续综合监督,不折不扣促进问题依法解决。
  电视问政曝光的不少问题能最终得到解决,主要得益于在各方监督下的职能部门,不得不做到依法行政。例如,丽水市区城北路东段的“断头路”问题被曝光后,参加问政的时任副市长连夜召集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务必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行政,在2014年春节前解决问题。之后,国土、建设、执法等职能部门联合组建工作组,依法完善最后三户拆迁户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受理、判决,“断头路”上最后三幢民房被依法征迁。2014年1月27日,城北街东段正式通车,“五年打不通的断头路”在问政曝光后的短短五个月被打通。
  对于被曝光的明显违法、甚至触犯刑法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各方监督下也是不折不扣地做到了严格执法。如缙云同泰金属表面处理厂违法偷排含铬污水问题被曝光后,缙云县环保、公安等部门在节目结束后,第一时间进驻违法企业开展调查;同时,通过取证化验获取企业违法排污证据,按《环保法》对企业予以关停,刑拘企业负责人,并最终移交法院判以刑罚。同样,龙泉市里下畈——上凉亭区块的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被曝光后,当地政府只能按《环保法》关停该区块的20多家违法排污企业。
  三年多来,电视问政曝光问题中所涉及的一批违法责任人,受到法律的应有惩处,一批违规、渎职的公职人员被问责或处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治精髓,在丽水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贯彻落实。
  三、助推法治社会建设良性循环。
  秉承法治,曝光违法,监督执法,丽水电视问政的实践推进了法治社会建设的良性循环。
  首先,丽水电视问政看似属于媒体舆论监督,但实际上在运作机制建立当初,就以纪委、监察部门为主导,并吸纳了人大、政协、审计、群众等多方人士密切参与其中。问政现场,有纪委、监察部门的测评打分,有审计部门的记录,有人大、政协代表的现场提问质询,也有普通群众代表的发言质证;问政之后,这些部门派出工作组与媒体一起监督问题的依法解决情况,并作为“电视问政反馈”在电视、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等平台上播刊播。可以说这是一个集纳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系。这一综合监督体系增强并放大了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其次,通过电视问的长期监督,规范了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一系列地方性、行业性规范相继出台并得到有效执行。如,在电视问政关注了瓯江流域的水污染问题后,青田、松阳等采砂、制砂重点县,专门完善出台了《砂石料管理办法》,以保护瓯江水环境、规范行业发展;在电视问政曝光“道路扬尘”问题后,住建部门出台了丽水《市城市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监管;通过关注“安全生产”,政府职能部门强化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监职责,出台执行《丽水市〈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暂行标准》等法规。通过电视问政,各职能部门在接受各方综合监督的同时,能自觉主动做到依法行政,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日益明晰。长此以往,也为丽水打造更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挥着作用。
  再次,电视问政作为法治建设的一个宣传教育平台,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生动地向受众传达“什么是违法”、“违法会付出怎样的代价”、“部门该怎么执法”、“依法解决问题有怎样的程序”等等法律基本常识,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引导更多群众百姓学法、用法。三年多来,因为受电视问政案例的启发,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电视问政反映问题,要求依法解决自己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有更多的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当前,“电视问政”这一节目新形态,已经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传媒影响。长江学者、中广联学术委员胡智锋认为,“电视问政”是中国电视新闻改革发展中,继以《焦点访谈》为代表的“高举高打”的舆论监督和以《南京零距离》为代表的“低举低打”的民生新闻之后的“第三个波峰”,其特点是“低举高打”。中广联学术委员张君昌也提出,以政务监督、治庸治懒为责任的“电视问政”节目,要借助中央提出新要求的契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的更新转型,用媒体的力量创造共治、善治的正能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带领人民“自觉地从事一切”,进而推动我国民主法治和改革开放向前发展。
  客观地说,“电视问政”在全国各地的具体实践中,已经在推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特别是在中国特色法治建设中,党委、政府对各方面工作的推动力需要提升为国家意志,通过“电视问政”,就是将这一“提升”明确为具体的法律法规,并由政府依法施政,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民众依法行事生活,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最终得以助推社会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因此,如今的“电视问政”已经不是简单的舆论监督手段,也不单单是地方治理的一个平台,而更可以作为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助推法治社会建设的一种有效创新。“丽水电视问政”也正是在这一方向上,做着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作者单位:丽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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