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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地面频道合办节目发展的潜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王益钊

  近年来,省级地面频道通过采取合作联办、委托制作、资源交换等方式,积极探索节目产销新途径。五花八门的合办栏目作为整个节目播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进一步丰富了节目内容、创新了节目形态,另一方面拓宽了频道的创收渠道、拓展了频道的社会资源,可谓一举多得,但也要注意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
  一、合办栏目的发展现状
  一直以来,省级地面频道植根本土,凭借灵活的节目编排、多变的节目制作和本土化的受众基础,在竞争激烈的收视战场保有一席之地。但在网络新媒体的猛烈冲击下,近年来电视行业广告总量整体呈现下滑趋势。地面频道更是在中央媒体、强势卫视频道及城市频道的多重夹击下,面临严峻挑战,生存压力不断加剧。由于在综艺以及电视剧上无法抗衡央视、省级卫视的大投资引进制作,新闻的同质化竞争又一度拉低了各自的收视份额,地面频道在自办节目的基础上,纷纷通过借力合办栏目的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引进外部力量,紧贴市场谋求突围,以期化劣势为优势,实现社会和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各具特色的合办栏目给观众提供了多样化的收视选择。按照栏目设置,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与相关厅局合作联办。一般是党委、政府部门为推动工作和社会宣传的需要,与有关频道合办的栏目。由合作方出资金、电视台出设备和播出时段,以公益宣传、系统形象宣传为主。这类节目从中央台、省台到市级台都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设。就社会宣传来说,作用是明显的,但也有部分节目宣传味过于浓重,在节目形态、制作水准、传播时效性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另一类是与社会公司分包经营。由于制作成本和经营压力的增加,促使各地面频道通过多种方式的合作,将非核心业务分包给其他社会机构,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根据社会公司出资的多少,又可分为全额出资节目与部分出资节目。出资比例会影响双方对节目内容和形式的调控力度。从电视台角度看,联办节目既丰富了电视屏幕,又新辟了创收渠道,还推进了电视节目市场化运作。
  二、合办栏目发展的问题隐患
  随着电视产业化和节目制作市场化的发展,电视业的制播分离将会是未来不可回避的趋势,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部门或公司涉足电视领域节目的情况会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合办栏目生产流程的特殊性,必然会对节目的监管带来一定障碍,所以要特别注意防范以下潜在问题。
  1、导向意识比较薄弱。合办栏目容易受制于他人,节目的策划、制作、播出协调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社会上的节目制作公司大多从商业利益出发,对政治缺乏敏感性,有时会为了自身利益、经济效益、受众趣味,而忽视节目的社会效益。如果把关不严,就会成为薄弱环节,发生责任事故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2、节目品质参差不齐。在具体操作中,部分地面频道没有真正把合办栏目纳入自办节目的管理体系中,只是作为自办节目的一种外延补充,导致在人员、设备、播出时段上的不到位。此外,一些制作公司的人员流动性大,运作也不太规范,能承载的节目产量有限,导致部分合办栏目的制作可控程度较低,发现问题难以快速调整修正,收视率一直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同时,由于市场尚不成熟,并不能形成良性竞争,诸多因素也会影响到节目的整体制作水准。
  3、节目监管存在漏洞。在日常工作衔接上,有时频道内部也会放松审核把关,以合办节目的种种困难和难以把控为借口,把审片职责依赖在合作方身上,甚至会出现未按程序审片就直接播出的情况。而且,受多方因素影响,目前合办外包栏目的监管往往存在着灰色地带,一些节目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广告专题,但也承担着经营创收任务,甚至还有节目与广告混淆,依托节目形式推荐销售产品误导受众的现象。
  三、加强合办外包栏目生产管理的建议
  合作联办并不是意味着将舆论宣传的主动权让给市场,而是在有效发挥市场功能、激活传媒活力的同时,更好发挥广电传媒的舆论宣传优势。为进一步规范此类节目的生产与播出,建议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强化规范管理。修订完善相关管理条例,加强对合办栏目的监管力度。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和频道之间、频道节目部门和创收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沟通,明确管辖范畴,消除“三不管”的灰色地带存在。
  2、以节目质量为目标,掌控合作主导。在节目生产过程中,频道要牢牢掌握主导权,包括策划权、编辑权、修改权、终审权。对联办单位提出的节目方案要进行认真研究和取舍,在节目生产之初就对各种问题进行有效预防,及时纠正,提升整体节目质量和档次。节目设置需和频道定位、栏目布局相符,避免内容单调、风格相似、重复设置、取材面窄等情况,增强节目的可看性,扩大联办效益。
  3、以导向把关为核心,严格审核流程。就节目播出安全来说,合办栏目与其他节目的要求是一样的,决不能因联办而降低标准、疏于管理,放松审稿审片。即便是合约规定对方承担导向风险的节目,也要严格执行三级四审,把好导向关。频道要把合办栏目的考核完全纳入自身的节目考核体系中,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增强创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4、以社会效益为准绳,加大监管力度。合办栏目要特别注意度的把握,不能掌握舆论话语权,不能做舆论监督类报道,不能借节目名义进行要挟、敲诈,谋取不当利益。节目内容要防止过分商业化,不能变成纯粹软性广告,尤其不能有叫卖式广告。合作方不能在采访车体、设备上打频道logo,不能借用、冒用频道名义印制名片和采访证件。
  5、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联办水平。频道的节目制作队伍要在合作中学习优秀社会制作机构敏锐的判断力和铁板钉钉的执行力,适度介入电视上下游及纵横向产业链,进一步探索完善与外界力量的合作,进一步推动栏目深入走向市场,探索群众愿意听、听得进的载体手段,做强做大节目品牌,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主流媒体应该承担的使命职责。

(作者单位:浙江广电集团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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