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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参与电视节目可行性浅析

章丹丹 周 路

  “Papi”酱获得1200万元投资事件又一次引发了大众对于网络明星的关注。“网络明星”,顾名思义,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并活跃在网络世界的名人,更为形象、简单的称谓即“网红”。在文字和图文时代,“网红”主要因艺术才华、搞怪作秀、意外等成名。在宽频时代,全民狂欢将“网红经济”推向高潮,在网络推手团队的精心策划下,“网红”成为可制造的市场商品。“网红经济“虽被许多人称为“喧嚣的泡沫”,但在网络技术突飞猛进、多元化观念碰撞的时代背景下,这股浪潮很难消减。
  主流媒体在这股文化经济浪潮中,面临着如何应对,将之转变为自身资源,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将之引向健康的发展方向的责任。这势必要解决几大问题:网络明星能适应主流媒体的节目模式吗?怎样的节目模式能最大发挥网络明星的优势?
  一、“明星综艺节目”狂欢后现疲软
  2013年,《我是歌手》、《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的成功,开启了明星真人秀大片时代。明星开始在电视节目中大量出现,尤其是明星户外真人秀,成为大热的电视节目模式。2014年10月,浙江卫视的黑马《奔跑吧,兄弟》开始强势霸屏,最高破5的收视率,让这档明星真人秀节目成为中国电视史上的重磅炸弹。2014年至今,明星真人秀几乎成了收视率的代名词。
  当电视开机率逐渐下降、网络大军蓬勃崛起、年轻观众流失严重,电视从业者也不得不被裹挟进以数据定成败的市场浪潮中。明星的高人气,是收视率的基本保障,唯收视至上的市场环境,收视对赌协议的盛行,都导致2015年 明星真人秀节目开始呈井喷式增长。2015年第一季新增大型季播节目200档, 明星户外真人秀占据80%,但其中大部分的收视不尽人意,有的只做了一个季就草草收场。观众也在经历了新鲜感后出现了审美疲劳,对户外真人秀的标准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挑剔。广电总局也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制约明星真人秀节目的播出,尤其对封闭的纯明星电视节目,明确发出通知称:综艺节目应避免过度明星化,摒弃“靠明星博收视”的错误认识,纠正单纯依赖明星的倾向,不能把节目变成拼明星和炫富的场所,不能助长高片酬、高成本的不良风气。虽然高价明星节目是否会因此淘汰很难定论,但寻找新的综艺节目收视宠儿,却是势在必行。
  二、综艺节目中的“素人”是真素人吗
  当“明星综艺节目”的高投入已经无法保证高产出,并在制作上受到种种限制后,曾经火爆一时的“素人节目”会重振旗鼓,取代明星在综艺节目中的地位吗?
  《中国好声音》是一档优秀的素人音乐选秀类节目。它的成功除了专业的音乐元素外,明星导师和素人选手真性情的表达,以及细小环节的精致化呈现所体现出来的人性化的关怀,都造就了《中国好声音》独一无二的真人秀气场,也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好声音的选手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纯素人。据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在前期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以使他们的表达、表演能适应真人秀节目的需求,或突出个性、或凸显执着音乐的精神等。在经历几季之后,节目制作团队对选秀歌手的培训甚至已形成专业的体系。对节目组来说,如何培养选手的真人秀状态,是比寻找“好声音”更难,也更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台上短短几分钟的表达,要让观众记住,并喜欢这些选手,编导需要精准地抓住选手的特点,而这是建立在前期长时间的沟通交流上的。选手在台上的表述要尽可能集中放大自身的特点,在观众心中迅速建立标签,除了平台不同,这跟网络推手捧红“网红”的商业模式没有本质区别。
《爱情连连看》实则就是一档“网红”节目。本人从这档节目筹备初期,到节目正式收官,一直担任该节目责编。在筹备期,我们就深知,这档节目的生命力在于素人嘉宾真诚、真实的恋爱状态。在每个嘉宾真实的人生经历和个性背景下,把他们对爱情的憧憬和追求用对话和视频短片的方式呈现。嘉宾的表述不仅要真实可信,在起承转合,悬念铺设等上,也要符合电视语言的要求,映射出观众的恋爱心态,从而吸引他们观看节目,在节目中品尝爱情百味。?????
  但我们在海选了纯素人作为嘉宾,参加了前几期节目录制后,发现效果并不理想。对未接触过媒体的素人,要向他们传递镜头前的表达技巧,如何巧妙、自然地展示自己的个性非常难。而且每期节目录像,相对固定的50位女嘉宾,每期替换的4位男嘉宾,嘉宾的流动性非常大,我们也无法对他们进行深入培训。
  在保证嘉宾的基本资料真实,并确实有寻找另一半的真实需求的基础上,《爱情连连看》50位相对固定的女嘉宾,实则都是各地网红推手公司或媒体公关公司等推荐的,接触过媒体的,形象谈吐佳的单身女性。在不违背真实的原则上,这很大程度保证了节目的精彩度,和录像的顺利进行。
  从以上两个节目来看,虽说“网红经济”这两年才开始在市场上形成规模和体系,但它的运作模式早在电视等主流媒体中被运用。只是在运用的过程中,以往我们都要刻意回避“网红”的身份。而带上“网红”的身份标签后,怎样在节目发挥他们的最大优势呢?
  三、网络明星如何适用电视媒体?
  网络明星要进入主流媒体,首先要认识到,“网红经济”有其两面性。网络上确实存在一些正面的“网红”,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榜样人物”,传播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比传统的先进人物有更好的效果;还有部分“网红”用娱乐化的方式,引起公众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促进了社会问题的解决。这和主流媒体传达的价值观和社会引导作用是相符的。
  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和价值观,尤其对年轻人的影响,令人担忧。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急功近利、一夜暴富的思想,对我国传统道德标准带来巨大冲击 。
  “网红”在节目中的运用,就要注意避免以上的负面作用,放大“网红”的正面能量。
  在内容上,避免肤浅,和刻意地反传统。“网红”作为主角参与的节目,应带有一定知识性,“网红”模式的短期功利主义,容易使我们把知识的“有用性”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出现在电视节目中的“网红”应该颠覆受众刻板印象,尊重知识的权威性和有用性。另外,即使在表达另类新潮的观点时,也要尊重优良传统,优良传统是构建社会良好体系的内在支撑,追求潮流不应该是优良传统崩坏的刽子手。
  “网红”的存在本身,是社会多元化生活方式和观念表达的出口。多元化观念碰撞的节目内容,也将能充分发挥“网红”的优势。
  在节目模式上,《欢乐喜剧人》带动了喜剧类节目的火爆,“网红”的娱乐化特性,将可以成为喜剧类节目的天然养分。另外如《我们十五个》等注重展现不同生活观念和方式碰撞的生活体验类节目;如《两代电力公司》等,展现观念交锋的辩论类节目;如《周六夜现场》这样的脱口秀和模仿秀节目等,都可成为“网红”尝试的节目类型。
  网络节目极速发展,甚至开始倒逼电视的品质升级。用互联网思维创新节目,应该成为推新创新电视节目的有力举措。唯有突破性的创新,才能使电视永葆活力,有力回击电视行业被“唱衰”的论调。

(作者单位:浙江卫视节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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