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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模范省目标的法律保障

吴力平

  去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并在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我国文化领域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是公共文化领域的“基本法”,它的实施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在文化领域的落实,是文化法治建设的历史性突破,也是公共文化服务走上法治轨道的标志。
  我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及《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有7项基本服务,主要是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设施开放、文体活动,在7项基本服务项目中前4项就是我们这个领域提供,可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分量之重、责任之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颁布,为我省实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模范省目标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主要条款的理解
  1.《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制度框架和亮点
  全文分为6个章节,分总则、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5个条款。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阐明立法宗旨、公共文化服务的定义、基本原则、责任主体、特殊地区与特殊群体的扶持等。
  第二章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主要明确设施的定义、设施建设规划与标准、设施保护与管理、设施使用绩效评价等。其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设施主要是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
  第三章是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要明确定义、内容供给、服务标准、服务免费或优惠提供、资源整合、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特殊人群服务等。
  第四章是保障措施。主要明确政府财政保障的责任、向特殊地区的倾斜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统计公告制度建立和绩效考评以及审计监督等。
  第五、六章是法律责任和附则。
  总则中最大亮点是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三大要素: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社会力量是参与者;二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基本就体现在“兜底线、补短板、保基本、促公平”;三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是向全体公民提供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及其相关服务。涉及我们这个领域的就是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
  2.《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政府责任
  政府主导公共文化服务是宪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在整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65个条文中,除了法律责任和附则,还有57条,其中直接涉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的条款有47条,所以从法律所规范的相关主体条文数量和所占比例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处于主导地位,承担着主要责任,体现在以下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以下四方面的责任。
  一是组织责任。法律第四、五、六、七条明确了各级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国务院文化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及地方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是主要责任单位,承担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的指导标准、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公共文化机构年报制度等建设。
  我局制定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了规划,制定发布了《浙江省加快构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指导标准》等。这些都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在承担组织责任的具体表现。
  二是管理责任。主要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责任,法律第十五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纳入本级城乡规划,按照国家和省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
  就我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我省“十一五”到“十二五”期间开展有线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项目、农家书屋项目、公共阅报栏(屏)项目、乡镇广电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广电进渔船项目、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在欠发达市县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多厅影院项目,目前正在实施的中央和我省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项目、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项目,都是在我局主导下开展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在管理和维护方面也出台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包括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扶持县级广播电视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管理推进农家书屋提档升级的通知》、与省应急办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农村应急广播使用和管理的意见》等。
  三是提供责任,法律第二十七条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同时要向农村、特殊地区和特殊人群重点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我局在全民阅读活动中,开展全民阅读专家巡展巡讲系列活动以及“送书下乡”、“向社会特殊群体送书”等活动,组织出版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开展广电低保工程,让城乡低保户和低收入人群免费或低价收看有线数字电视,深化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完善政府购买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公共服务机制、鼓励引导镇级影院参与农村电影公共服务,组织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通用性广播电视对农节目征集选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征集优秀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以上这些都是我局主导开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项目。
  四是保障责任,法律明确在财政保障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重点支持特殊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在加大人才保障方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文化设施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专业人员。
  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从“十一五”以来,省级财政安排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项目保障资金已经超过15个亿,同时从2013年开始我局与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等部门每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因此在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强化“责任政府”理念,主动承担责任,履行法律义务。我局党组明确提出建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模范省的目标,就是勇于承担公共服务责任、自我加压的最好体现。
  3.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方面的理解
  法律主要明确要坚持需求导向,建立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反馈制度,加强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强调面向农村的公共文化产品应当符合农村人口特点和需求,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就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而言,现阶段,我省的公共服务已从“有没有”进入到“好不好”和“与群众需求对不对路”的新阶段,人民群众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内容、质量、时效、品位、风格等要求越来越高。这要求我们,一是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提供标准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二是要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巩固拓展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三是要更加重视“管”和“用”的问题,把公共服务的建、管、用结合起来,完善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这几年我局在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方面也作了有效的探索,如在全民阅读方面,健全完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每年举办全民阅读节及书展活动等,推进农家书屋提档升级,将农家书屋图书流通纳入全省城乡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探索邮政电商进入农家书屋;又如在深化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改革方面,开展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机制改革,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实行集中统一供片,使影片整体质量大幅改善,非公益性影片场次比例达到年度场次总量50%以上,院线上映二年内的国产新片场次比例达到年度场次总量1/3以上,基层放映单位按需选择、订购影片基本落到了实处,通过农村电影室内放映点建设,使农村观影条件有所改善。这些都是提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效能的有力举措。
  二、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努力做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工作
  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键在于落实,就我们发展规划处所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要按照局党组提出的今年工作要点,统筹实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和配合局各职能处室,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与省文化厅等部门,推进立法,积极配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做好2017年一类立法项目《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起草调研工作,力争年底前通过审议。制定并出台《条例》也是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力举措。
  二是配合省审计厅,做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通过分析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中的短板,在投入机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最终目的还是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提质增效。
  三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我局制定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任务分工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实施意见》和《规划》提出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与有关处室抓好今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具体是配合印发处做好建立健全全民阅读推广体系建设;配合电影处完成农村电影放映改革试点工作和镇级数字影院建设;配合科技处完成中央和我省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补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检查验收;配合广电处进一步深化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建设。
  最后,公共服务是我局三大工作职能之一,是我们政府永恒的职责,因此加快建设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模范省”,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永远在路上。

(作者单位: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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