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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道,记者在哪里“聚焦”?

张 孜

  所谓深度报道通常被认为是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和预测性报道的统称。而电视新闻深度报道对核心内容的关注又被称为是“聚焦”的过程,有专家把记者“聚焦”是否合理得当看成电视新闻深度报道成功与否的关键。这几年,自己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思考和探索,结合电视新闻节目《新闻深一度》的实践,在几个层面作一梳理和归纳,或许会有一定的分享价值。
  一、聚焦现场,让新闻事件更具清晰度。
  当年,大学毕业实习在波鸿的一家媒体做见习记者,德国的老师几乎逢事必说,越靠近现场就越有新闻。这话怎么理解?
  2012年12月16日,宁波江东区徐戎三村发生塌楼事件, 省内外的许多新闻媒体在获取信息后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浙江卫视《新闻深一度》栏目在本地题材报道上具有资源上的优势,多组记者也在最短的时间里赶到宁波。
  徐戎三村是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晚期的老小区,由数幢多层住宅楼组成,楼宇之间并不具备宽敞的空间。塌楼发生后,不断涌入的抢险人员、救护人员、应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几乎把现场挤得水泄不通。出于救援需要,在现场的媒体记者很快就被规劝到事发的核心地块之外,有的甚至被安排到视线已无法直达现场的地方。显然,这样的工作条件绝非是已经深入到第一现场的电视记者所愿意接受的。突发性事件的现场新闻素材对电视新闻记者来说非常重要,它成为决定该新闻报导是否成功的要件。其中,来自新闻事件现场的真实画面以及记者对该新闻事件的直接感知的作用是其他新闻元素无法替代。在《新闻深一度》节目的记者守则里,“贴近“和“深入”是其中的两个关键词,但如何理解和运用这两个词则由记者自己因地制宜。在2013年10月初的“菲特”台风来袭报道中,新华社近10组记者在不同的地点,凭藉各自对“贴近”和“深入”的理解发回不同的现场报道,令人回味。在徐戎三村的新闻现场,我们的理解和做法,一是运用一切可行的手段,让记者的位置尽可能地靠近事发现场,最低程度必须做到视线所及;二是调动一切技术手段,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去了解、记录事件的发展过程;三是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和其他媒体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掌握完整和全面的事件信息。该事件报道从空中、地面不同视角,在事先、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完整、客观地记录并叙述了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把在同一时间里不同空间中所发生的相关事件情景平行排列组合,细节情节清晰可信,逻辑链接合理得当。从播出的实际效果看,我们在“聚焦”新闻现场方面所作出的尝试和努力还是有意义的。
  二、细究背景,使新闻人物增加感染力。
  记得人民日报的一位老前辈曾经说过,好的深度报道不仅要从外部往里说,更要从里往外说。这句的意思怎么体会?
  2015年10月上旬,我接到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的任务,在完成一系列的赛事报道规定动作后,静心考虑,还有没有更值得做的。这时候,一位名叫崔哲的举重运动员进入我的视线,就是这个小姑娘不仅夺得了本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的首枚金牌,还打破了女子40公斤级力举的世界纪录。但如果仅仅着眼于崔哲夺得冠军并打破世界纪录的这点材料,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赛事消息的体量。但如果能够透过事件表面,深究一下隐藏在背后的深层东西,是不是会给观众带来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残疾人运动员相较健康人运动员会有许多难以想像的困难和挑战,这当中既有因身体上的残疾造成的不便,又会有世俗偏见造成的压力。崔哲作为一个小姑娘,在生活、训练中所遇到的艰难和困惑一定会比一般的残疾人运动员更多。如果能够寻找到在背后支撑着崔哲一直坚持的特殊原因,那么,这样的报道也许就会比一篇普通的赛事消息更能够吸引人、打动人。于是,我们决定先抛开崔哲的赛事成绩,从她日常的生活和训练入手,寻求这篇报导的突破口,换句话说,就是从事件的内部展开我们的新闻调查。
  在调查之初,我确立了三个方面作为特别的关注点。分别是关注崔哲在生活和训练中的细节情景;关注与崔哲同训练同生活的人对崔哲的观察;关注崔哲自己所走过来的每一步的评价。在了解和分析崔哲训练和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细节后我们得知,崔哲不仅肢体残疾,还患有比较严重的甲亢。患有甲亢的举重运动员在控制体重方面十分痛苦,因为甲亢患者如果要保持良好的体力就必须每天比平常人吃更多,但这往往会成为比赛时候限制体重的最大障碍。就在这一次的比赛前,一直小心翼翼的崔哲的体重还是超过0.2公斤,即使在赛场外跑了七、八圈后依然减不下来。情急之下,教练就动手把小姑娘的头发都给剃了。光着头的崔哲就这样走上了赛场,一举拿下了冠军。
  就靠这样鲜活的、独特的个性化人物细节,构建成该条新闻的背景主体,极大提升了这篇人物报道的感染力,得到观众和专家的一致认可。该新闻也因此获得了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好新闻一等奖的荣誉。
  三、深析原因,用新闻解释提升公信力。
  老牌的英国《卫报》在四年前推出了一个多媒体板块“卫报见证”,尝试用多种新闻解释方式来增加读者对新闻的信任度。这事该怎么看?
  2012年的6月间,香港多家媒体都刊发了一条惊人的消息,称黄酒中含有某种致癌物质,长期饮用会给身体健康带来隐患。这条消息很快被境内的多家互联网媒体转载,引发连锁效应。一些连锁店及超市把相关产品直接下架,某大型黄酒生产企业的股价在一天内就下跌了百分之四点三,接下来还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谁都难以预料。国内黄酒的主要产地和销售链大都集中在浙江省,上述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权威、客观和公正的解答,对黄酒的产业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
  在对该信息作基本的了解后,我们决定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我们的追问,首先,黄酒中发现的疑似致癌物质究竟是什么?第二,该物质在究竟会在什么情况下会致癌?第三,食品中的某些物质致癌与否谁说了算?依据是什么?
  经过向有关权威部门咨询并查阅了相关资料我们得知,黄酒中疑似致癌物质名为氨基甲酸乙酯(EC),它是发酵食品的自然衍生物,在包括黄酒在内的许多酒类及食品中都会有存在。而通过国际医学文献我们了解到,2007年国际某卫生机构将EC列为可能致癌物质,欧美一些国家就制定了相关规定,对食品中的该物质含量有所限制。由于尚无权威数据支持食品中的EC致癌因果,我国没有出台相关限制标准。在询问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后我们发现,酒类中EC含量有高有低,最高的为水果白兰地。目前国际上对食品及酒类的EC含量控制规定各不相同,其中欧盟水果白兰地的EC要求小于400微克/升,法国与瑞士规定是小于1000微克/升。我们从相关机构的检测报告中获悉,香港有关报道所涉的三款黄酒中的EC含量为200微克/升至260微克/升,远低于国际上已颁发的限制标准值。另一层面,各种酒中大量存在的乙醇经人体代谢后会转化为乙醛,其同样是已知的可致癌物质。
  调查至此,该事件的因果应该算是水落石出。多方的权威论据支撑起了我们的新闻解释:EC普遍存在于发酵食品中;EC虽列为可能致癌物质但未到相应摄入量仍是安全的;国内黄酒的EC值并无高于国际限制数值。鉴于食品中EC值有因温度、时间的变化而增减的可能,建议有关生产企业在今后的生产、储运中要有所应对。
  在这一类的电视新闻调查报道中,我们为观众提供了多样了解事实真相的路径,同时也为我们自己开启了一扇洞察事件本质的窗户。 在电视新闻深度报道的不断“聚焦”过程中,前辈和同行做出了许许多多的探索,这种探索既让我们找到了可以借鉴的方向和思路,又让我们知晓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能。面对如此有意义的新闻实践,我们的各种努力和尝试是不是也由此变得更有价值。

(作者单位:浙江卫视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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