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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保护及对策研究----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版权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姚 休  李积兵  卓 莉  李 婧

  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正全面深化推进,版权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资源,其战略意义日益凸显。浙江广电作为国内一流的视听节目生产播出平台,经过近六十年的生产创制,积累了大量优质的视听节目版权资源。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版权管理体系,盘活存量版权资源,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版权运营,实现版权资源效益最大化,成为浙江广电在版权经济时代行稳致远的关键。
  一、浙江广电版权管理及销售现状
  对于版权资产的重要性,浙江广电早有认识,近年来更是通过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制度建设以及专项行动等,建立了一套相对全面的管理及维权体系,走在了行业前列。
  (一)出台版权管理办法
  早在2014年,浙江广电就在专项版权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了专门的版权管理规章《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版权管理规定(试行)》,就版权生产、销售、管理、及维权等方面进行规范,划分了各部门的责任归属,明确了版权生产、使用的操作流程,为集团版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规范指引及制度保障。
  (二)明确版权管理职责
  在版权管理体制上,浙江广电从集团和各宣传单位两个层面,对管理、运营、维权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管理。由集团分管领导统筹负责集团版权事宜,全面主持版权工作的开展。集团总编室作为集团版权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集团节目版权进行统一管理,包括版权引入审核、版权资源调配使用、版权销售授权管理等。集团法务部负责版权合同的审核和版权维权工作,从法律层面上防控版权侵权风险,维护集团权益。集团资源研究开发中心负责全集团内容资源的存储管理工作。各频道宣传单位明确版权工作分管负责人,设立版权专员,负责协调、处理版权事务。节目生产领域的日常版权事务由各栏目制片人负责,确保所生产的节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集团要求,消除版权使用及开发上的权利瑕疵。
  (三)率先开展版权维权专项工作
  除了做好日常版权管理,积极维权也是加强版权保护、确保版权资源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早在2012年,浙江广电就针对互联网侵权盗播行为,开展了一系列版权维权专项工作。通过对新浪、搜狐等国内知名网站,就《我爱记歌词》《中国梦想秀》等集团品牌节目,在国内率先开展专项维权工作。通过20余起诉讼,不但为集团追回侵权款项近60万元,而且初步遏制了互联网盗播的疯狂势头。此外还通过以打促销,规范了版权销售渠道和秩序,大幅提升了集团的节目版权销售价格,版权销售金额从2012年不到300万元大幅攀升至2015年10亿元以上。2017年,针对互联网直播流侵权行为,浙江广电及时发起诉讼,通过起诉虎牙直播等平台侵害《奔跑吧 兄弟》著作权系列案件,敲山震虎,及时遏制了互联网侵权直播流的扩散,有效维护了集团的播出利益,同时,这一系列诉讼还为集团赢得了近2000万元的侵权赔偿款。
  (四)规范版权销售及开发
  为强化版权的全流程管理,促进版权合理开发,实现版权价值最大化,2016年,浙江广电出台规范性文件重申明确了由集团节目版权购销中心作为集团版权管理部门,负责对集团节目版权进行统一管理,并授权下属浙江卫视、新蓝网、浙江广播影视资源研究开发中心按各自分工统一销售集团版权节目,确保版权销售工作规范有序。
  在版权销售之外,浙江广电还积极探索开发集团的版权资源。如浙江卫视针对《奔跑吧兄弟》这一标杆节目,曾先后试水大电影制作、游戏APP开发等项目,并与外部企业合作,进行服装类衍生品开发销售事宜,积极拓展IP周边业务。如今,浙江广电每年的版权收入都在10亿元以上,版权已成为集团除广告之外的第二大产业创收支点。
  二、浙江广电版权管理及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浙江广电在版权管理及维护上进行了诸多有益实践与探索,但基于观念、管理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集团现有的版权管理体系尚不能满足媒体融合环境下版权资源多元开发利用的现实需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版权意识亟待加强
  浙江广电作为国内优秀的节目内容生产商,其生产的产品最主要包括新闻、综艺在内的各种广播电视节目,优质原创的版权资源是集团在全媒体环境下最稀缺的资源。然而,面对时下最主要的内容产品,浙江广电还缺乏统一规划和深度的产业开发,对版权利用方式仅停留在播出、销售环节,没有从战略的高度、产业的角度进行通盘考量,也缺少版权二次开发利用的全面规划。即便是在版权销售已经成为集团仅次于广告创收的第二大内容产业板块的情况下,版权资源的潜在价值也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不少频道和宣传单位受思维习惯的局限,对版权的理解和认识过于片面和滞后,节目生产还仅仅停留在为播出而生产,没有确立起为市场而生产的产业开发理念。
  (二)版权管理体制亟待完善
  现有的《版权管理规定》对各版权责任部门工作划分与责任落实虽作了明确规定,但事实上,由于人手不足,观念不到位等原因,浙江广电尚未健全完善的版权管理体制。版权从节目立项、策划、生产等各个环节,缺乏版权管理意识和应有的指导,各生产部门工作相对分散,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及协调配合,集团版权管理在整体上尚未形成完整统一的运行机制。
  (三)版权侵权防控能力亟待提升
  近年来,随着法院对版权侵权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侵权判赔额度正逐年提高,动辄就会出现千万元级别的判赔额度。这有效激发了权利人的维权热情,也对浙江广电自身版权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浙江广电在视频版权、新媒体版权上暴露出的问题较为突出,被他人起诉侵犯版权的情况也在逐渐增多。特别是在新媒体开发方面,不少生产一线部门缺乏版权意识,未经授权随意使用网上素材,导致被诉侵权案件量持续攀升,除使集团遭受经济损失外,也有损集团声誉。另一方面,由于版权意识不足等原因,对于部分自有版权资源也存在着保护不力的情况,如未进行版权声明,未采用图片加水印、视频加密等技术措施,导致自有版权作品被他人随意转载、使用。
  (四)版权开发亟待科学规划
  目前浙江广电的主要版权运营方式是版权销售,在实际运营中,除集团授权单位外,浙江广电不少地面频道迫于经营创收压力,也在设法对外寻求版权合作。如此一来,版权销售难免陷入无序状态,不利于集团对版权资源的统一管理、运营与保护,无法充分实现版权应有价值,也会削弱各地面频道的议价能力,使其迫于经验、平台、资源等限制,处于谈判劣势而易被对方各个击破。除版权销售之外,其他版权运营模式也处在探索阶段,尚未建立起常态化、有序化、规模化的版权开发体系。
  三、版权保护和开发的对策研究
  浙江广电集团在版权管理及开发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当今广播电视传统媒体普遍存在的难题。如何在融媒体环境下,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契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资源储备及内容制作优势,寻求传统媒体的版权转型与创新之路,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突破:
  (一)加强版权顶层设计,建立节目生产市场导向
  节目内容生产能力是传统媒体在全媒体环境下最核心的竞争力。在传统媒体广告遭遇瓶颈时期,在当下新渠道新终端基本由BAT垄断的格局下,再布局新平台和新渠道难度和投入都非常巨大,此时把战略转型定位在内容提供商的角色转换上是传统媒体的最佳选择,这就客观上要求传统媒体:一是确立以版权为导向的顶层设计,将版权作为仅次于广告的核心资源来开发利用,将版权资源作为最核心的产业资源来规划拓展;二是将各频道转型为一个个内容和风格各异的节目生产单元,构建以价值导向和市场需求为指向的版权经营管理主体;三是出台鼓励生产优质版权节目的政策导向,比如将版权节目生产销售纳入频道年度指标考核,对达到一定指标的版权生产或销售单位予以一定配套资金的奖励;四是建立节目内容生产的产品意识和市场意识,鼓励频道不仅为了播出而制作,还应以市场需求为标准,生产适销对路的版权产品。此外,应提升传统媒体员工的版权意识,通过多层次全覆盖的版权培训,使版权理念深入人心。
  (二)加强版权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的版权制度体系及信息管理系统
  一方面,细化完善版权管理制度,对于节目制作、审核、播出、销售、开发、维权等全过程进行规范,确保节目版权资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便于进行版权资源的二次开发和利用。在管理上应明确版权管理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版权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版权资源信息的登记、上报,对于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版权管理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责,强化制度的落实执行。
  另一方面,对版权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盘整,引入技术手段,促进版权管理系统提升三大功能:(1)信息记录及提示功能。通过系统全面记录版权权属信息、授权使用信息以及维权信息,实现权利到期提示,达到对版权资源的高效管理。(2)版权数据分析功能。通过这一功能为版权资源的二次利用及开发布局提供科学参考。(3)维权监测功能。通过系统快速高效地在全网平台、网站进行日常监测,对于重点节目可以进行实时监测,并同步将数据反馈给相关人员,为高效打击盗播等侵权行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规范版权产业化管理,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产业实体
  在版权管理机构方面,上海、江苏、山东等传媒集团的模式值得借鉴,即设立版权管理中心,由中心统一对版权资源进行运营管理,具体包括:(1)版权权属登记;(2)音乐、图片、字体等各类版权资源的采购及谈判;(3)集团版权政策及管理规定的落实执行;(4)各类版权销售及衍生品开发的管理。
  在版权销售方式上,可考虑采取集中销售模式,即整合版权销售渠道,建立统一的版权公司,负责包括新闻、综艺在内的各类音频、视频的版权资源销售,细分版权权利和各类终端市场,对版权进行深层次全方位的产业开发。在版权公司与各节目生产单位之间,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对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版权生产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各生产单位制作适销对路的版权产品。
  (四)加强版权侵权防控和维权管理,构建良性健康的版权销售秩序
  1、建立侵权防控体系。根据节目制作需要,加强防御性采购。首先,对于节目制作过程中经常会使用到的版权资源,如图片、字体等进行统一采购,满足节目部门的制作需要,降低侵权风险。其次,对于重点节目,在对节目制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及侵权风险的充分论证后,可进行针对性的谈判和处置。再次,对于突发的侵权纠纷,建立完善风险应急和化解机制。
  2、完善版权维权机制。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大维权力度:(1)建立日常版权监测机制。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全风险代理的形式,对版权资源进行日常维权监测,以投诉、发函、诉讼等手段,及时处理侵权作品,维护好版权资源。(2)开展重点专项维权行动。对于日常监测中发现的多次侵权或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侵权行为,可策划组织版权专项维权行动,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维权诉讼,及时遏制侵权行为的扩散,以肃清盗版市场危害,为后续版权开发扫清障碍。(3)采用多种维权手段,综合维权。在诉讼手段之外,还可以通过其他多种方式来积极维权。一方面,可以向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等政府职能部门寻求行政保护,通过发布版权预警等方式,第一时间切断侵权信息的传播,降低维权难度;另一方面,可以与重点网站、论坛、贴吧等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关键词设置来屏蔽侵权内容,防止盗版作品的无序扩散。此外,传统媒体还可以联合起来,通过行业联盟等方式,扩大维权声势,提高侵权打击震慑力。
  在当今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情况下,以广告经营为主要创收来源的传统经营模式已经遭遇瓶颈制约,如果传统媒体能将版权资源上升为战略资源,一方面加强对各类版权资源的日常管理和维权工作,另一方面对优质版权资源予以重点开发和产业化运营,版权资源有望成为传统媒体实现转型升级,在融媒体环境下破局发展的重要支撑。

(作者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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