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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失范 公共信任丧失

郭 炜

  新闻传播有三个阶段,一是选择事实阶段。新闻传播的起点是事实,事实作为传者的反映对象,是客观存在物,它具有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性;二是事实转换阶段。所谓事实转换,就是把新闻事实变成新闻成品。新闻事实要经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传播以后,才变成了能为广大受众所接受的新闻;三是信息接受阶段,受众接受新闻成品,获得新闻信息,这是新闻传播过程的最后阶段,新闻传播在受众这里最后完成。

然而,在传播媒介、传播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在传播门槛越来越低的当下,新闻传播失范,公共信任丧失的事例时有发生。举一实例,去年,山东疫苗案搅动着舆论的纷纷扰扰。一时间,“殇不殇”成为热门话题,“打不打”也让民众焦虑不已,恐慌情绪在社会上蔓延,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现实观感。这是一个新闻传播失范,导致公共信任丧失的典型案例。

  应当看到,平息这场风波需要专业新闻信息发布的持续跟进,更需要对监管疏漏严查深究。正如李克强总理在批示中所言,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问题的出现也是改变的契机。回应关切,厘清焦虑,严肃追责,规范市场,有关部门唯有拿出令人信服的行动才能纾解人们的焦虑。更要以此为警示,彻底查堵疫苗生产、流通、购销、使用等各个环节漏洞,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重塑公众对公共卫生安全的信心。

  汹涌的舆论浪潮终将退去,当我们再回过头看这起事件,比“失效疫苗”更可怕的,或许是失范新闻传播引发社会恐慌的“次生危机”。在事件发酵中,一篇并不算专业,甚至东拼西凑的旧闻,却陡然间激化了原本就颇不平静的舆论。不少人在不知实情或未搞懂基本事实的情况下,即被情绪裹挟,自动脑补各种可怕信息,抱着宁可信其毒、宁可信其害的心态,喊出了不打疫苗、抵制国产疫苗之类的声音。这显然已经让事件偏离了真实面目,也造成了舆论的失焦走偏。

  这些年,在类似问题上,我们吃过的亏已不算少。在“眼球经济”驱使下,有太多传播者惯于借助某一两个数字或是极端个案就开始大肆渲染广泛传播,把点的说成是面的,把局部的说成是整体的,甚至是出于某种目的无中生有地造假,给国内一些领域和产业造成了严重的信任危机,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和谐因素,难道还不够令人警醒么?

  如今,随着媒介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公民记者的队伍日益庞大,公民新闻正在发展成为一种很重要的新闻报道形式。没有政策强制力和制度的掣肘,加之公民记者群体的广泛性和跨行业性,公民新闻理应更易于“无所顾忌”地告知受众新闻信息,关注公众对关乎切身利益的事件的知情权。然而,当前公民新闻的完善规制尚未形成,其自身的发展也不够成熟,在参与报道社会公共事件时,公民新闻利用网民在特定时空采集特定信息、网络时效性强的优势,与传统媒体展开互动,共同推动公共新闻事件的报道。但在这一过程中,如何避免因失范造成的误导受众、污染网络环境、侵犯他人权益、败坏社会风气、践踏法律尊严的恶果,是其健康发展所必须面临的重要课题,加紧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已经迫在眉睫。

  其实,作为传播者,专业精神永远不能缺失。出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出现问题时没人说、没人听、没人管,更怕的是有人乱说、有人偏信、有人胡管。我们相信,随着专业舆论的关注和官方的行动,真相终会水落石出。我们也期待,倘若再有假的、失范的新闻事件发生,新闻工作者、广大爱人能多一分理性判断,少一分盲目跟风。

(作者单位:常山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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