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王剑等14人具有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
经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专业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王剑等11人具有广播电视艺术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姚远等3人具有电影放映主任技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二级编剧(2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王 剑
杭州弘美广告有限公司 姜荣文
二、二级导演(2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陆 浩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徐柳芳
三、二级摄像师(1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周 臻
四、二级录音师(1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莫若铭
五、二级美术设计师(1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鲁 俊
六、二级舞美设计师(2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陈 瑶 胡 蓉
七、主任舞台技师(2人)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吴 铮 王一心
五、电影放映主任技师(3人)
嘉善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姚 远
诸暨市影业有限公司 王金贤
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刘圣阳
以上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公示时间:12月7日—12月14日,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或机关纪委提出。
人事处电话:87161839
机关纪委电话:87163025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