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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17-00141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文日期: 2017-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总结和2017年安排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2017年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主要做法

2016年,省局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度执行,重点抓好公开平台建设、重点信息公开和存在问题整改等工作,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和体现 “两学一做”要求的重要手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健全局主要领导抓总、其他局领导分别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处室和局属单位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逐项抓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是健全发布体系。在利用好省新闻发布会平台的同时,积极打造省局的信息发布平台。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局门户网站和“看传媒”微信公众号为主体,以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务服务网、《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报、《浙江新闻出版广电简报》、楼宇电视等载体为补充的信息发布平台集群。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省局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在抓好政务信息主动发布的同时,通过在线咨询、在线举报、在线投诉等功能与社会公众加强互动,丰富信息公布形式。发挥好“看传媒”微信公众号快捷、灵活的优势,将其打造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传媒领域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发布平台,坚持每天推送3条信息,有效提升受众的阅读体验和参与热情,拉近政民距离。办好《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报,及时权威发布和解读省局的政策文件。制定《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工作的通知》,列明了纳入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的事项及其依据,明确负面清单外的信息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三是加强互动宣传。2016年省局建立了政务舆情研判和回应制度,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工作规则》和《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参与的政务舆情监测应对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对社会关注度高、迫切需要回应的政务舆情热点,按规定第一时间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2016年共召开或参与了中国梦(浙江)微电影大赛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新闻发布会、第三届浙江青年电影节新闻发布会等,介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共拟定7条涉浙有关情况对外答问口径,内容涵盖“扫黄打非”、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走出去”、影视出版精品创作、新闻记者证换发等方面。

四是抓好问题整改。2016年10月,省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及对局门户网站检测指出的问题,及时安排专人落实整改,对更新不及时的16项具体栏目逐一进行了板块整合和内容更新,并要求每季度对局门户网站各栏目进行自查自检。11月,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提交《关于申请开通省级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集约化平台的函》。12月,根据《2016年网上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专项督查整改意见单》的相关要求,对指出的8个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二)推进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一是推进信息主动公开。2016年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470条,受理和处理在线咨询、在线举报、在线投诉、建言献策70件,办理回复“省长信箱”函件40件、部门信箱函件25件。“看传媒”公众号共发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1100余条,关注人数近万人,点击量和影响力不断攀升。《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报共编发13期,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

二是落实重要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专栏集中公开重点信息,主要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全民阅读”“农家书屋”“扫黄打非”“广播电视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师资库”等。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有关部门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将有关企业信息实现电子化存储和动态更新,及时将有关失信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信息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是推进文件清理。历时4个多月,对2000年以来的原新闻出版局、原广播电影电视局以及合并后新闻出版广电局所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提出了处置意见,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3件,报局长办公会通过。制定下发了《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并将详细目录向社会公布。

四是做好政策解读。2016年省局共制发了涉及农村应急广播体系管理使用、政府购买农村电影统一供片、加强对农服务节目管理、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等9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其间,主动以书面、网络、电话、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征求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有关政策文件出台后,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小报等发布,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及答复社会咨询等工作,通过不同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2016年,省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及时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省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省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及2017年工作打算

尽管省局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的供给与群众需求不够平衡,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效果与群众期待不够匹配,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与工作实际不够适应等。2017年,省局将从三方面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利用好每年“4·23”世界读书日、“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扫黄打非”宣传周活动等时间节点和中国动漫节、横店影视节等重要节展平台,创新形式,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版权工作的社会宣传,提高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局门户网站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开放互动的“一站式”在线服务。加强与公众的信息交流互动,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对接公众知情需求,增进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利用好省局门户网站、“看传媒”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将公众关注的信息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信息传播更加可读、可视、可感,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吸引力、亲和力、影响力。

具体来说,重点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重大决策公开。实现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外,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渠道,公开相关内容,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公开载体:新闻发布会、局门户网站、“看传媒”微信公众平台、《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时限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布)

2.深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内容保障和信息维护等工作,推动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责任处室:法规处和相关职能处室;公开载体:浙江政务服务网、局门户网站、《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时限要求:按照法定期限办结公布)

3.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开我局和局属单位年度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三公”、政府采购等情况。(责任处室:发展处、办公室、监测中心、评审中心、发展中心;公开载体:局门户网站;时限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布)

4.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发展处、办公室;公开载体:局门户网站,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相关载体;时限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布)

5.做好重要文件信息公开。公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要通知等有关文件。(责任处室:法规处、发展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公开载体:局门户网站、《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时限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布)

6.做好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公开。做好省局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数据资源归集共享。(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公开载体:浙江政务服务网;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安排逐步推进)

7.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我局对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法规处、反非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公开载体:浙江政务服务网,局门户网站;时限要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的20个工作日内)

8.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公开我局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业人才评审情况。(责任处室:人事处;公开载体:省人力社保厅网站、局门户网站;时限要求:按人事工作规定时限及时发布)

9.做好依申请公开。根据社会公众、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依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相关信息。进一步做好政务咨询投诉受理工作,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责任处室: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公开载体:局门户网站、纸质文本;时限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0.落实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制度。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及时发现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和解读政策,积极引导舆论;对社会关注度高、迫切需要回应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和相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公开载体: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时限要求,全年)

1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务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严防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情况。(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职能处室;时限要求,全年)

12.加强对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指导、督促、加强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和相关职能处室;时限要求,全年)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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