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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16-00142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文日期: 2016-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重点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版权工作的社会宣传,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和体现“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局领导分别抓,办公室具体协调负责、各职能处室密切协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是发挥平台作用。按照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和网站考评标准,抓好局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主动晒省局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抓好政务信息发布的同时,通过在线咨询、在线举报、在线投诉等功能与社会公众加强互动,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快建设浙江版权保护与服务网,为办事群众提供版权登记作品在线提交、在线审核、电子证书发放及在线查询等服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政务通在线值班工作,由专人负责,及时解答网民的咨询。

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围绕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如每年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等,及时向社会发布《百种优秀书籍推荐书目》和“拒绝盗版,支持原创”等公益信息,同时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版权工作的社会宣传。今年召开了首届浙江全民阅读节暨浙江书展新闻发布会、2015全省数字出版网络视听信息内容创新大赛新闻发布会,参与了2015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工作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四是健全制度机制。继续坚持落实和完善省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有关公开内容,加强督促落实。此外,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专人受理制度,由专人受理各类咨询和有关申请,做到受理及时、答复及时。继续抓好《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简报、报刊审读和视听评议报告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发布试行《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管理权力运行制度规范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体系》),首次全面梳理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的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和行为规范,并全部通过《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增刊)和内部资料形式免费向社会赠送。《规范体系》梳理了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系统的“五张清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业准入管理清单》《行为规范管理清单》和《行业鼓励准入清单》)列明行政权力项目、责任项目、行业准入项目、行为规范管理项目和鼓励准入项目247项;明确了“一套流程”,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14个门类的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了“三个办法”,包括《行政监管办法》《行政监管考核办法》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二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根据省编委办《关于开展暂予保留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要求和职权法定原则,组织对28项暂予保留的行政权力进行逐一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其中:拟取消行政权力1项(只读类光盘设备投产验收);转为内部管理事项14项,不再列入权力清单;有合法依据或补充法规规章依据,建议权力合法化13项。清理意见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将及时在省局门户网站和省局有关简报上公开。

三是推进有关重要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版权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有关部门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将有关企业信息实现电子化存储和动态更新,及时将有关失信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信息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要求做好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和招投标、资金管理、验收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公开透明。

三、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据统计,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及楼宇电视共发布文件385件、政务信息42则,编发《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10期,编报各类重要信息300余条,受理和处理在线咨询、在线举报、在线投诉、建言献策221件,办理回复“省长信箱”函件31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各有1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被提起行政申诉。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根据“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围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版权工作各项中心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督查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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