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陈洁等10位同志具有艺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经浙江省广播电视艺术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陈洁等10位同志具有艺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三级导演(6人)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陈 洁 陈 萍 韦晓霞 黄大年 朱 欣 孙炜虹
二、三级摄像师(1人)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张伟利
四、三级录音师(2人)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陈 晔
温州市广播电视台 刘闻佳
四、舞台技师(1人)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徐 潇
以上同志艺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审定时间为2012年11月7日。
特此通知。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