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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357/2011-03169 发布机构: 省广电局
发文日期: 2011-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目标规划(2011年—2015年)

发布日期:2011-05-20 16:0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我省广播电视坚持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十二五”时期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2008年至2010年实施浙江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2011年—2015年五年规划。
  一、目标规划
  1.总体目标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我省“十二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通过2011年至2015年的五年努力,推动各级广播电视在适当增加对农节目数量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拓展对农节目服务内容,创新对农节目服务形式,提高对农节目整体质量。促进以省台为龙头、县台为主阵地、市台为纽带、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格局更加完善;以“三农”为服务对象,广播电视与各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运作机制更加健全;形成适应农村改革发展要求和满足农民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需求的全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新体系。
  2.基本要求
  浙江卫视和浙江之声要充分发挥省级广播电视新闻主频道、主频率的优势,为我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作为我省唯一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公共电视频道,在自办节目中以面向“三农”为主的新闻和专题节目要达到60%以上,并创建形成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对农电视节目品牌和品牌活动,发挥好省级电视对农宣传服务平台的龙头示范作用。浙江之声要在拓展现有对农广播品牌节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市、县台的合作联动,不断丰富节目内容和形式,发挥好省级广播对农宣传服务平台的龙头示范作用。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要为我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通俗易懂的经济政策资讯和城乡生活服务。省级其他频道、频率也要从各自的专业定位出发,做好对农宣传报道和节目服务等工作。
  县级广播电视台作为直接面向“三农”的播出机构,要以服务“三农”为主要目标,在进一步办好当地新闻节目的同时,要求每周自办的面向“三农”的广播专题和电视专题节目分别达到3档以上,并应分别安排在广播频率和电视频道的黄金时间段播出;有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应适当增加数量,实现天天对农节目服务,充分发挥对农服务主阵地的作用。
  市级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所在市对所辖县(市、区)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辐射力和带动作用,加大对农新闻宣传报道力度,要求每周自办面向“三农”、城市新居民群体以及城乡融合的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分别达到3档以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沟通城乡、服务城乡一体化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工作重点
  1.提高对农节目质量,打造对农服务品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按照“十二五”规划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深入了解和把握“三农”实际需求,以对农节目为平台,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典型报道、信息服务和文明生活的引导。要因地制宜,着力拓宽节目内容,增强节目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服务性;要创新手段,着力丰富节目形式,增强节目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加强互动,着力打造一批对农服务品牌节目与活动,增强对农宣传的影响力;要注重实效,着力提升节目质量,增强节目传播效果。通过不断努力,实现面向“三农”节目的转型升级。
  2.确保对农节目数量,拓展对农节目传播平台。各市县广播电视台和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要按照本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稳定及增加面向“三农”为主的新闻、专题节目播出数量和比例。在此基础上,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充分利用各地有线数字电视平台及互动点播功能,综合运用广播无线和有线的双重覆盖,积极借助视音频网站、农民信箱及其他新媒体便捷传播的优势,推进对农节目的集成与传播平台建设,扩大对农节目传输覆盖范围。
  3.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对农宣传服务合力。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是有效整合资源、保障广电对农宣传服务良好的组织运行机制。要继续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发动各级对农、涉农部门参与对农节目建设相关活动,提高全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采制的组织化程度,形成优势互补的服务“三农”的合力。省级和各市县已建立联席会议或工作领导小组的,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并更好发挥作用;尚未建立的市县要在2011年12月底前全部建立。各成员单位要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我省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交流合作,发挥优势,更好地实施对各地“三农”宣传的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
  4.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形成服务“三农”优良作风。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重视“三农”节目岗位采编播人员配置,在内部考核政策上向“三农”节目人员倾斜,通过考评等激励机制,推动优秀人才向“三农”节目岗位流动。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要充分考虑对农节目的特殊要求,合理安排梯度结构,形成对农宣传专业人才梯队,确保“三农”节目稳定发展。要坚持“三贴近”原则,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采编播人员改进作风,深入新农村建设第一线,调查了解“三农”实情和需求,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感情,不断提高节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市广电部门适时组织开展评选活动,表彰奖励敬业奉献、成绩突出的对农节目主创人员。
  5.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加强节目传播效果考核。广电等有关部门要改进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的考核办法,以“三农”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合理的评审考核指标体系,重点突出对农栏目、节目的影响力和满意度的考核,注重传播成效的测评。在组织专家、政府部门人员综合评审、督查考核的同时,与浙江农民信箱网站、统计部门等有关方面合作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测评调查,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政府的扶持奖励、补助政策要与考核挂钩,引导和推动对农节目创新创优,不断提升传播效果。
  三、保障措施
  1.继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为确保实现五年规划目标,在各级广电播出机构自身持续增加投入的同时,要争取各级政府财政继续加大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要用好省级财政对农节目服务工程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财政经费重点扶持奖励优秀节目、适当扶持补助欠发达地区,同时加大通用性节目征集、制作与供给的支持力度。该项工程建设及财政经费使用情况应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行动计划和新农村建设指标项目予以督查考核。
  2.继续加强和改进行政推动。广电等有关部门每年在组织实施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考核评审中,要进一步明确广电播出机构人财物投入和节目播出等要求,加大评优奖励机制的引导力度。要根据五年规划目标,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要继续做好通用性广播电视对农节目征集、制作和供给的组织协调工作,注重节目质量和内容的审核把关。在五年规划期间,要进一步丰富对农节目源,每年组织提供300个以上通用性节目供各市、县广电台交流和选播。
  3.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对全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采编人员“三项学习教育”和专业知识轮训,组织一线采编人员相互交流经验和考察学习。围绕“三农”主题,每年组织一次专题集中采访报道活动,以岗位技能练兵等方式,不断提高对农节目采编播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能。
  4.加强理论研究和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学会、专业院校加强对农传播理论研究,继续组织专家下基层服务,指导帮助市、县台提升对农节目服务水平。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加强对“十二五”时期“三农”宣传新需求的调查研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座谈讨论、节目研讨、经验交流和观摩学习等学术研究活动,从实践中提炼理论成果,以理论指导实践,全面提升全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总体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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