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领取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8 16:00 信息来源: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现将领取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
  二、考生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受委托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提交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方可领取准考证;
  三、单位统一组织领取准考证的,经办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出具的委托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供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四、外地考生可在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 ,在考试当天到考场换取正式准考证;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9日至10月15日(双休日、节假日停办),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准考证领取地点:杭州市舟山东路65号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号楼205室,咨询电话:(0571)88024529。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内容,如有差错或疑问可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咨询;
  六、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科目、时间、地点和考场,准时参加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七、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考试地点:杭州市舟山东路65号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打印 关闭